第56章



    高二开始的那个秋天,我好像总是睡不醒。

    上午的时间,我往往都在半梦半醒之间,到了下午,整个人稍许醒过来一点,等到夜幕降临之后,一颗心好像才真正活了过来。

    因为到了那时候,可以放肆地给他发信息,不必像上课的时候把手机翻盖一直翻开,放在两个课桌之间的一个小小的布兜的夹袋里,一整天的余光都停留在黑暗的屏幕上,无时无刻不在期待它亮起。

    熄灯前,还可以躲到阳台上,装做背英语书的样子,偷偷给他打电话。万一有人来了,就大声扯几句无关紧要的话,然后迅速地挂掉。

    在天中,其实有很多像我这样心怀秘密的女生。她们在大部份的时间里都双目发亮,脚步轻盈。即使是有痛苦,也是一种乐在其中的享受。因成绩尚可且不爱说话,我算是其中隐匿得较好的一个,就连对我一向关怀备至的肖哲,也暂时没看出任何端倪。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开始变得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体内仿佛有一种迅猛的生长因素,慢慢成长出一个新的我来,直至将过去的那个我完全地覆盖吞食。令我每天都有跃跃欲试的渴望,每天都有天地换新颜的错觉。

    周末的时候,天气转凉。放学后我回到宿舍放好东西,就急急忙忙往校外跑去。我走到学校大门边上的时候还故意回头看了一眼,没看到肖哲。近日来这个动作已经成为我的习惯,他常常因此笑话我如果生错了年代,简直够资格做一个优秀的地下党。我用百米冲刺般的速度朝着“算了”的方向跑去。直到看到他靠着那颗曾被宝马撞过的树,嘴里叨着一根烟冲我微笑。

    我走过去,取下他的烟,替他灭掉。

    然后他往前走,然后我跟着他。

    他多半不会再带我去“算了”。但我并不关心他会带我去哪里,能见上面,哪怕就是一句话也不说,跟在他后面绕过几条街,仿佛也是一件顶顶幸福的事。

    和那些校内的“地下情侣”不同,我们见面的机会并不多,最多的时候也就是有一周见过两次。除了周末,我们通常是选择周三的下午或者周五的中午见,具体地点都是短信或者电话确定。有时候他明明确定了一个地方,到了那一天又临时修改地点,我就不得不更换策略。

    总不是次次都能有借口溜出校门,所以,有的时候,他会偷偷跑进学校里来。他穿着不知哪里借来的校服,我们往往在校门旁边的小卖部里互相淡漠的望一眼,然后到假山后面去呆上一会儿,或者去花蕾剧场的拐角装模做样的吵一会儿嘴。再听他跟我说甜言蜜语,比如——我逛遍天中,找不到一个女生比马小卓更惊艳。

    我总是穿着灰扑扑的校服,旧球鞋,背个黑书包。头发长了,也没时间去修理。但他夸我美,我就觉得自己特别不一样了似的。那天他给我带来一个特别的礼物,一幅红色的娃娃手套。

    “走在街上一眼瞄到,觉得特别适合你,就买下来了。”他说,“天冷了,用得着。”

    我接过来,听到晚自习的铃声已经远远地传过来。

    “去吧。”他说,“这个周末带你去个好地方。”

    “不要乱花钱。”我拿着手套低着头说。

    他用力拍我脑袋一下,拍得我生疼生疼。然后他说了一句让我特别不安的话,他说:“放心吧,不是偷的。”

    我想去捂他的嘴,告诉他我真的不是那个意思。但他已经转身,大踏步地走远。我没有把握他是不是生我的气了。经过这么长的时间,其实我对他扑朔迷离的脾气并没有做到了如指掌。

    我戴着红手套跑进教室,肖哲递给我一个花型的小透明袋,嘿嘿笑着说:“试试我的新发明,不插电暖水袋,看看好使不好使,我准备去申请专利,然后交颜舒舒去卖。”

    “谢谢。”我说。

    他提醒我:“把手套取了啊,戴着怎么试?”

    “哦。”我说。

    “你有心事?”他问我。

    “没。”我赶紧笑笑说,“中午没睡好,有点累。”

    那天我们分开后,一直到晚上,他都没有给我发短消息。我担心他是手机没电了,趁课间打了一个去试探,发现他是开着机的。我发去短信问他在干嘛,他也没回。男生的自尊真是一个奇奇怪怪的玩艺,稍不留神,就会被打击得稀巴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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