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典韦募‘兵’上



  但现在,他不在乎汉律了。

  先生是如真人一般的天中仙圣,他之神通,天地之力也盖莫能当,在他门下,何惧汉家刑法威严,怕是连天子也要为之俯首。

  今日,他大胆驱赶乡中汉家官吏,就是这种信心的明证。

  以往的他唯唯诺诺,现在的他重拳出击!

  横扫一切不服,真舒畅。

  ……

  这群汉官也算是倒霉,先被李生欺凌了一番,李生这厮在乡中为恶少年做事时,就遭到梅乡汉官的厌弃,因着恶少年是现行秩序的挑衅者,他们或自觉,或不自觉的毁灭着现行的公序良俗。

  然后李生杀黄巾得势,就反将他们霸凌,不叫他们吃饭,动辄棍棒交加。

  然后李生没了,他们回到梅乡,但已吾俨然不是他们熟悉的已吾,汉家的威严,他们存在的根基俨然已经被黄巾所动摇。

  虽然仍有很多人因为惯性而服从于他们,但他们心中却始终不安。

  奈何不知道如何解除这种不安,于是他们就只能坐卧皆在治所,不回家。希冀能借着治所的庄严来驱散不安。

  于是今日就遭到典韦的凌辱,长戈有丈长,不方便携进屋中,不过他今日有了手下。

  正所谓:一朝权在手,就把令来行。

  他就吩咐手下带上他的一双铁戟,没成想正好派上了用途。

  好一员威猛的壮汉,拎着两杆短铁戟就龙行虎步的冲进了梅乡治所,喝一声:“某家巫来山典韦!此房今日我巫来山要用,尔等还不速滚!”

  谁敢发声质疑!

  但凡有人迟疑,他就摇动铁戟,发出‘呼呼’的破风声音。

  典韦的声音,经过时间的酝酿,已经成了已吾县中不朽的传奇。

  四百年来,谁敢在已吾公然杀汉官?!除新朝乱政,大抵也就只一个典韦而已。

  四百年,多少个日子,又是多少个阴晴圆缺,却也只一个典韦使其中的某天被历史铭记,成了史书上的某种标的。

  已吾县的历史也被分成三截,前一截平平无奇,无人愿顾。后一截,也是如此。

  只是典韦杀汉官李富的那一截,那一天,变成了已吾被人们记住,回顾的理由。

  小城四百载春秋,典韦一人著其史。

  不亦壮哉!

  好在梅乡汉官识趣,没让今日的梅乡发生血案,也是他们不幸,若让典韦屠戮,说不得他们也能在历史上留下姓名。

  典韦占了梅乡治所,但并不使用,退出来到门前,将铁戟交给手下,自己则拿回长戈。

  哎。

  铁戟成旧日爱,长戈是今时欢。

  长戈真有好颜色,典韦爱煞银色光。

  不过,典韦最善使的还是铁戟,日后要有机会,是一定要将长戈融化,锻造成短铁戟的模样。

  长戈只得一时欢,短戟才是永恒爱。

  今日梅乡各里仍有地方在分粮,不好做招募事宜,典韦就叫众手下在梅乡宣传招募事宜,其后再往梅乡各里前去招募。

  梅乡所在是一乡精华集聚,人口也是最多,只是也如各里一般,不大。

  不一会,梅乡治所门前就跑来近百人,有老有少,青壮最多。

  但是典韦却不急着开始,像是在等待什么。

  哪怕人群中出现不耐烦的声音,他都不为之所动,只是眼中的急色出卖了他,叫人知道,他并不是那么从容。

  ‘滴滴——’

  人群外传进来奇怪的声音。

  众人被吸引,皆是望去,然后个个皆是骇然,却是一个怪物正在向他们驶来,让他们没能拔腿就跑的,是怪物上坐着一个人。

  众人哪怕没见过骑马,骑牛,但好歹也都知道骑这个动作。

  因之,众人就没因此而逃散,反而呆呆的,想要更看清那怪物的模样。

  咦,花花绿绿的,还真好看!

  莫说红配绿,赛狗屁!

  这句话固然在后来的时光中是正确的,但在它未诞生之前,红配绿这种鲜艳的颜色搭配,在人们看来,确确实实是美的。

  是很美的。

  想想吧,当穿的所有衣服都被喜得掉色,人们也勉强习惯了掉色的衣服,就在这时,一道极其鲜明的颜色——耀眼的红!怡人的绿——撞入人们眼帘,谁能不喜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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