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余波



    梅园诗会结束以后,在月末二十八号,明州城本届的中榜士子,便会一起动身前往京城。这为首之人便是周世安,其人家中富裕,田产众多,一行士子路途上的花销,自有周家垫付。若是别的士子这样做,或许会被人家嘲笑,但周世安却不会。周家在明州城是数一数二的名门,家中文人众多,曾多次出过如周世安一般的一时人杰,这样的大家族,替同行士子垫付些钱财,在外人看起来,更显得胸怀大度,有名流风范。

    赵审在临行之前,受赵焕的委托,将诗会的彩头送来。昨日诗会,最终还是没有出现一首比踏莎行还要好的诗词,他后来也是写了一首,但终究还是差了一些,与周世安的词作倒是难分伯仲。不过自古以来,大家记住的多是某某第一,可曾听谁说过某某第二、第三的?

    这场诗会最难受的怕是周世安,以往都是他夺得魁首的,当然也有失手的时候,但赢下他的也大多都是明州城有名的俊彦,如今倒是被一个无名小卒挑下马了。对此赵审也是乐于见到的,虽然心中愉悦,毕竟两人关系到说不上多好,这些年来对手总是多过朋友的,但还不至于喜形于色,所以来送彩头给张承延的时候,倒也没让后者看出些什么。

    彩头不是真金白银,说实话张承延还是有些失望的,毕竟他现在最缺的就是这些东西。文房四宝是这年头文人的最爱,赵审送来的是其中的两宝,一是宣笔,二是端砚,都是当世最好的,极受文人士子的喜爱。

    “这有些贵重了吧。”张承延看了眼摆在自己面前的两样东西,没有收下,这诗会有彩头,他原是不知道的,也更没想到会得了诗会的魁首。原本只是想着,替秦记糕点铺子扬名而已,至于这冠绝梅园士子,是没想过的。

    “是有些贵重了,原本是只有端砚的,这宣笔是后来王爷私下交给我的,让我转赠与你,到算不上是彩头。你的那首踏莎行,王爷很喜欢,打算找书法大家写下来,然后装裱起来,放在梅园里,这宣笔大概算是王爷对你的私人馈赠。”

    赵审以前与张承延不过是点头之交,虽有了解,却是不深,也想借着这个机会多了解一些,于是便多说了一会儿。聊着便说到了失忆的事情,张承延依旧是无奈的摊了摊手,表示还是没有想起来。后来又聊到了秋闱,对此张承延倒是没有避讳,反而颇有兴趣的和赵审探讨,请教对方的试策文章。

    聊了有小半个时辰,赵审才发现自己倒是被绕了进去,有些哭笑不得,原本是打算探听底细的,现在倒成了讲解试策文章。他虽然和许多纨绔子弟一样,喜欢流连花丛,不过他是有真才实学的,美色算是他学业之余的一项娱乐,喜欢却不迷醉。他是不相信什么机缘巧合的,所以张承延在他看来,是有才学的,缺的只是历练,将来步入官场怕是迟早的事情,所以才会想探探底,看能不能提前结交一番,不过眼下这个打算只能往后推延了。

    赵审是在明雨斋里见到的张承延,他走之后,陈平安立马就凑了过来。赵审在的时候,陈平安不敢往上凑,他能从赵审的身上,感受到一种文人士大夫的清高,会让他自惭形秽,其实不止是赵审一人,他见到的大多士子身上,或多或少都会有这样的气质,但除了张承延。

    “好东西啊。”陈平安看着张承延还未收起来的宣笔和端砚,啧啧称叹,“你真的是那个梅园诗会的魁首啊,怎么看也都不像啊。”

    “这还能看出来?”

    “应该……是能看出来的吧。不说这个了,你现在夺了魁首,赶紧给我儿子想一个名字,沾沾你的喜气,将来也能做几首好诗词,说不定还能当状元呢。”

    “真的要我想啊?”张承延见陈平安点头,看起来是认真的,便思索了一会儿,在纸上写下了一个‘贞’字,“子曰:君子贞而不谅,便以这贞字给你孩儿做名字吧,陈贞,你觉得呢。”

    陈平安拿起纸张,看着上面的‘贞’字,嘴里嘀咕着‘君子贞而不谅’,半天才说了一句话:“承延,这是什么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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