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五章 入阵(三十八)



        交战的地方是在山上,不管再这么精挑细选的地形,也不管事先再怎么准备,山路也不能和平原相比。

        更别说这地方的山路,本来就不是给骑兵交锋用的,地势更是崎岖不平。

        在这种特殊的地方,本就以善走闻名,又惯走山路的老贼,其速度短时间内完全可以凌驾于战马之上,哪怕是宝马良驹也很难追得上。

        鲁文思在绿林中,就是以善走闻名的好汉。

        他的武艺算不上出色,谋略才具亦无足取,在绿林中也只能算是庸才那一档。

        之所以能够成为这支队伍里的一员且担任军将,就是靠着自己这身飞毛腿的本事。

        他这身本领半是家传半是天生,算是天赋异禀那种。

        如果不计后果全力施为,哪怕在旷野上速度也能超过奔马。

        当然这样长跑一次的代价,就是得歇个五、六天才能完全恢复。

        即便如此,这也是一门了不得的本事。

        如果没有这手绝技,鲁文思早就死在官兵的围剿之中,哪里能活到现在?

        此时此刻的鲁文思已经发挥到了极限,只觉得周身血液在这一刻都燃烧了起来。

        脚下腾云耳畔生风,人几乎化作一道虚影,在山林间飞速移动。

        也别说是追,就算是看都看不清楚他轨迹所在,只能看到一团移动的虚影。

        这就是鲁文思最拿手的本事,也是他全身而退的保障。

        哪怕勇武如徐乐,速度也不可能快过自己,只要他追不到,本事再大都没用。

        可就在鲁文思欢喜之时,巨大的恐惧感从天而降将他整个人笼罩其中。

        他几乎连想也不想,双足用尽全力在地上猛跺,身形相旁弹射而出!从这种飞奔状态中急停,外加上临时变方向,这都不是容易做到的事。

        除了技术难度之外,对于自身的损害也极大。

        之前用多少力,现在就得承受多少力。

        鲁文思这一招用出,也觉得两腿痛彻骨髓疼得自己眼前发黑,嗓子眼更是一阵发咸,恨不得吐几口血才能舒服些!不过他的这些罪也算没白受,也就在鲁文思飞身躲避的同时,一柄马槊破空而至,重重插在之前鲁文思所在之处前方稍远位置。

        如果不是鲁文思感应敏锐及时规避,现在多半就要被这一槊插个透心凉。

        “谁?

        谁把自己兵器扔了?”

        鲁文思刚想到这里,身后又响起了一声炸雷:“哪里跑!”

        这声如同雷霆的大喝,处听似乎离自己还有点距离,但是到了最后一个字的时候,鲁文思就觉得这动静就在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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