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5章:岸边之战-第3/4页





    不论是仅有五斗弓力的普通士卒,还是有三石之力的神射手,打穿明式札甲的敌兵都用透甲锥箭,射东虏棉甲则用眉针箭。

    根据所猎取的目标不同,其他的箭矢也有不错的效果,但本着简化后勤负担的考虑,某太子便下令集中能工巧匠,专门打造这两款箭矢。

    “透甲锥箭”的外形与宋代的“铁骨丽锥箭”相似,箭簇前锋为锥形,两翼开刃,或设有燕型尾,或造有鹰喙状倒钩。

    遇披甲兵可破甲,遇无甲兵,箭簇入肉,难以拔出,可让伤者流血不止,涂了铅粉之后,更可大幅度提高疮口被感染的几率。

    “眉针箭”顾名思义,箭簇前锋似针状,中部为菱形,由于前锋横截面积极小,所以杀伤威力惊人,戚少保最善用此箭杀敌,箭簇入脑,必死无疑。

    由于自身外形细长的构造,所遇的空气阻力与破甲阻力均为最低,在拉动所提供的动能相同的情况下,与其他各型箭矢相比,“眉针箭”的破甲能力是最为强悍的。

    某太子监国之后,虽然极为重视发展各型火器,热衷于打造纯火器的精锐部队。

    但也并不意味完全放弃了冷兵器,尤其是能够远程御敌的各型弓箭。

    在没有生产出足够数量的火器之前,弓箭仍旧是大明军队不可替代的主战兵器之一。

    而且在马克沁问世之前,世界上的任何军队光靠燧发枪乃至后膛枪,都不可能抵挡住辫子骑兵发动的集团冲锋的。

    用迫击炮、手榴弹、燧发枪,乃至飞艇与坦克的重装组合,跟清军主力进行野战,仍旧是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情。

    弓箭虽然不如火枪那般容易掌握,但却是当下一个非常有效的补充。

    尤其是对于马卒来说,在策马奔腾的情况下,反复开弓放箭,要比反复装填鸟铳要容易得多。

    洪少保秉承了某太子的最高指示,要求每个马卒在战前必须实现“全配”,即粮、饷、器、械都要到位。

    粮饷自不必说,“器”是指兵器,包括弓箭、腰刀、长柄大刀或长枪等兵器。“械”则指盔甲、盾牌、绳索等防具。

    能装备三眼铳更好,没有也可以,但每位总兵务必保证麾下有至少五百名披甲马卒,这是追击张逆叛军的根本所在。

    为了保证既定的“披甲率”,洪承畴也不要求统一甲胄的规格和款式,札甲可以,棉甲也行,锁字甲够数的话自然允许将就用。

    箭矢方面,须要保证每名马卒携带四十支箭,按照每战射十支箭的标准,起码能够打四场仗。条例规定轻箭与重箭数量各半,实际由各总兵视己部情况而定。

    “放箭!”

    义军兵力处于绝对劣势,但官军正在调整队形,趁此机会,要用弓箭先发制人,不论得手与否,都能打乱对方的部署,为义军奔袭争取到片刻时间。

    只不过在一百步的距离放箭,除非臂力惊人,或对方并未披甲,否则对于目标的伤害是极其有限的。

    王尚礼清楚敌众我寡,不得已才如此行事,两个批次射过去,能射翻百十来个官兵就算是自己赚到了。

    “双脚离蹬!伏在马上!”

    战马在全速冲刺,留给己方的时间并不多,很快对面便有所动作,见到如同黑雨一般飞速射来的弓箭,王尚礼急忙招呼众人,做好防御姿态。

    “伏在马上”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被射中的可能,背部中箭起码要比前胸或者面部中箭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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