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洛阳行 第一百二十章 二张的心思-第2/2页





    “没错!”张昌宗附和道,“他的确是我们的福星!”

    张易之想的远些,他斟酌道:“六郎,既然他这么能干,又是我们的福星,那我们一定要想方设法把他留下,万一哪一天被人挖走了,那就太可惜了!”

    “五哥说的是!用什么法子呢?”张昌宗想了想,“要不咱多赏他些银子?”

    “银子是要赏的,但这不是留人的好办法!”张易之摇摇头,“光靠钱不行,要是将来别人给他更多的银子,他岂不是还要一走了之?”

    张昌宗犯了愁,他懒得再想,直接问道:“五哥,那你说怎么办?”

    “我觉得,得从他的身份上下功夫!”张易之将盘着的双腿拿开,尽可能让自己舒服一些,接着又说,“他现在还是官奴婢的贱籍身份,我们设法改变他的身份,让他脱离贱籍成为良民!”

    依照唐律,因罪而籍没为官奴婢者,世代为奴,属于贱籍,律比畜产,身份自不待言。也就是说,卢小闲现在的身份是贱籍之人,贱籍之人不是“人”,是属于张氏兄弟的私人财产,他们可以随意的处置或打杀卢小闲。

    大唐等级观念非常严格,不是所有的主人都愿意给自己的奴婢放良,张氏兄弟下决心让卢小闲脱离贱籍,这已经算得上是天大的恩赐了。

    张昌宗点头道:“这法子好,他入了良籍应该可以对我们归心了!”

    张易之拍拍张昌宗的肩:“这样吧,六郎,你抓紧时间写好放良书,辛苦跑一趟洛阳府,给他办理改籍授田的手续,以后他就会死心塌帮我们了!”

    大唐要按照良口户籍上的人丁向每个家庭授田,十八岁以上的男丁每人授田一百亩,其中八十亩为“口分田”,受田之人去世之后,则由国家收回;另外二十亩为“永业田”。口分田与永业田原则上都不允许自由买卖,只有在户籍迁移或无力丧葬时,才准许出卖永业田。商人的授田数量是平民的一半。贵胄则可以拥有从二百亩至一百顷的田产。

    假如卢小闲改成良籍,他就等于获得了国家授田的资格,今后就要和其他良籍百姓一样为国家纳税和服役了。

    “好吧!”张昌宗爽快的答应了,“五哥放心,我这就去办!”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