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逆权侵占-第2/4页



        这密辛自己是从一位超级大客户嘴里无意间知道的,如果自己传扬出去,那大客户知晓的话,肯定立时将自己扫地出门,而这,可能还是最轻的惩罚。

        权衡之下,自己只能牺牲他们几个,没告知他们内情。

        方才克莉丝汀法官宣判,自己也没怎么反抗。

        可却不想,原告这个蛊惑律师,明明是又玩新花招,不知道这位尊贵无比的法官大人怎么想的,浪费时间听他胡扯作甚?

        原告席,陆铭也呆了呆,没想到真给自己时间,本来就是据理力争的一些习惯,另外,法官之间也会有讨论,如果能将自己的“歪理”提前讲出来,给他们时间考虑也不错。

        但也没想到真有机会阐述,尤其又是这位一向不苟言笑极为严肃认真的克莉丝汀法官的庭,看来,对自己有改观了?微微躬身,“好的,法官大人!”

        琢磨着说道:“土地、海岛等归属权,在大开垦时期之前,曾经大部分为我国贵族所有。”

        “往往一个贵族,拥有着整座城市的土地所有权。”

        “但当时人口有限,所以,很多土地都是荒芜状态,而且,几百年前的贵族们,对佃农们的收成剥削极重。”

        “为改变这种局面,大皇帝推出了许多恩令,由此,进入了大开垦时代。”

        其实,“大开垦”的开启,并不是那么平和的,陆铭自不会在庭上提到这一点。

        “在大开垦时代,田地只要被人耕种满一年,原本的主人又没有发现,没有在这一年内提出异议,该土地就归属开垦者所有。”

        “这也是为了避免无谓的浪费,将荒芜的田地,都变成可以创造价值和资源的土地。”

        “推恩令的法律精神,也延伸到现在,比如根据博联特土地法案,如果有房子空置,有人住进去,十年内,房子的主人并没有来收租,住客登报寻找过原主人,也一直缴纳相关费用,那么,十年后,该房子就归属住客所有。”新笔趣阁

        “这也是为了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

        “我认为,这种法律精神,如果用一个名称来界定,可以叫做逆权侵占原则!”

        “现今,珍珠岛的归属,就属于逆权侵占的范围!”

        “五百多年前,因为查理斯公爵的赐予书,该海岛可以认为有了所有权上的争议。”

        “但是,这许多年来,那些拥有赐予书的主人及其后代的继承人,都再未对该海岛提出所有权的要求,除了现今,我的当事人桂绫花小姐!”

        “而从两百多年前,那里成了东海渔民们的日常捕鱼地。”

        “由此,东海北关的渔民,属于逆权侵占的客体,我的当事人桂绫花小姐,属于原主人,被逆权侵占的主体!”

        “但这个逆权侵占存在不存在?还需要法官大人裁定,因为海岛不是房屋,其比房屋这种财产的保质期高出许多许多,所以,不应该适用十年的期限,而应该用更长的时间来界定逆权侵占的行为,我当事人,现今是,在财产被侵占了二百三十一年后,提出了所有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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