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二章犯了什么错误?违法犯罪!-第2/3页



    所以何必要躲藏呢?

    倒不如看看他们的态度是怎么样的,接下来也好应对。

    一行人来到了何局长的办公室,王伟光已经有些着急了。

    “局长,现在可以说说,我们的儿子究竟犯了什么错误了吧?”王伟光说道。

    “两位,你们的儿子,黄柯和王威两人,在我们深川市进行了走私。”何局长说道。

    走私?

    王伟光和黄振兴两人对视一眼,都有些震惊。

    他们本以为是打架或者飙车,甚至有可能是玷污女性。

    但是绝对没有想到,他们的儿子竟然会进行走私!

    按理说,家里面给他们的钱,应该是够用了吧?

    几百万还不够?普通人一辈子都赚不到的钱!

    “金律师,不知道走私在法律上是什么定义?”黄振兴对自己带来的律师问道。

    “黄总,走私是违法行为。”

    “但是如果走私对象是枪支弹药,珍惜动物或者一切管制对象的话,那就是违法行为。”

    “如果是普通物品,偷税漏税金额达到了五万以上,那就是犯罪。”金律师说道。

    “金额达到七十五万以上,二百五十万一下,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两百五十万以上的话,判处十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

    走私,和偷税漏税其实是不同的概念。

    走私包含两个内容:物件,税收。

    税收通过海关时有一定价值的物件是要交税的。

    而物件又分为国家允许和禁止的,允许的都是没有对国家和人民产生危害或潜质危害的。

    那禁止的就是相反,比如炸弹,枪支和易爆品等等!

    而逃税就是单纯的逃避国家税收,其也是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纳税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

    对比一下,走私会比逃税更甚至更恶劣,影响更广泛。

    两个是不一样的概念。

    比如说前两年比较知名的,某明星冰冰阴阳合同偷税漏税,金额上亿!

    但是最终还是没有判处刑事拘留。

    只需要把钱交上去等等一系列的行为就行了。

    但是走私就不同了。

    “何局长,不知道他们走私的是什么东西?偷税漏税多少?”

    “我们可以把钱上交给国家,还请何局长能够手下留情。”黄振兴说道。

    “两位…黄柯和王威走私的是汽车。”

    “我们已经掌握的足够的证据!金额达到了两个亿以上!法律不讲情面!”

    何局长严肃不已的说道。

    而他的话让黄振兴和王伟光两人彻底震惊了。

    两个亿以上!

    这特么!混账啊!

    想钱想疯了是么!通过什么途径不好?

    非要通过走私这种违法犯罪行为!

    而那两个律师听到了以后,都是目光一凝。

    得了。

    没什么好打官司的了,妥妥的无期徒刑。

    人家局长都已经说了,掌握了足够的证据,还有什么好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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