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同居邀请



    ~~~

    “救命、救命~”

    水深、又急的河流中,一个溺水的孩子拼命喊着救命,又拼命的挣扎。

    “救~”

    他身体没入了水中。

    怎么办?

    怎么办?

    河边洗衣服的几个妇女,有的打电话、有的喊救命,还有的将木棍丢入河中。

    没用。

    那孩子忽隐忽现的身影,随着河水渐渐远去。

    可就在这时,一个矫健的身影跃入水中。

    “噗通~”

    随着浪花的飞起,一位眼见的大妈兴奋了:“有救了,是个当兵哩!”

    那人穿着军装。

    那人犹如入水的蛟龙。

    那…

    别那了。

    ~~~

    以上。

    是王美娟对我的第一印象,或者说,是她想象中关于我的第一印象。

    顺便说一下,事发生在三年前。

    那会儿她二十三岁,刚大学毕业参加工作,还保留着对浪漫的期许。

    以上。

    也是我猜的,但猜的有依据。

    “嗯…”

    就在路边的麻辣烫摊上,灯光下,王美娟脸庞上抹过丝少女的羞涩。

    “最早听你五婶介绍你名字时,我就怀疑那个人是你。”

    “见面后…”

    “是你。”

    嗯…

    好吧!

    女人口中的缘分,妙不可言。

    是这么个回事。

    三年前我救人的事,被县武装部知道了,便把我的事迹做成了材料。

    要寄到我们连队,为我请功。

    而寄材料、特别是盖红章的材料,按规定必须在邮局发。

    缘分就这么来了。

    那天在窗口值班的,就是王美娟。

    她说。

    对我印象很深,也在材料中看到了照片:“陈一帆,你那会儿挺帅。”

    这话说的,我现在不帅?

    “也挺帅。”

    王美娟又笑了,又露出那个小虎牙。

    我…

    明白了。

    她对的印象,很大程度上停留在当初的美好幻想。

    其实…

    嗨~

    说来丢人。

    我确实是下水救人了,但水不深、大概在我胸口位置,水也不急、缓缓的。

    讲真。

    我要晚来一会儿,那熊孩子估计能自己扑腾到岸上。

    就这点事。

    当初第一次见到高红,在永和豆浆她也提过立功的事,我直接忽略。

    这不值得吹。

    而面对王美娟,我自然不会傻到说实话…也不想破坏她浪漫的想象。

    那…

    趁热打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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