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黑”道,又陷“乌龙”(13)-第2/2页





    华朝我说话时,不论心里是怎么想的,但面上我都会朝他点头,做出认真听的样子。虽说“鸟为食亡”,他发不了工资我就要“亡”,可也不会马上就亡了的。为此,我也就决定继续跟着他再走一段看看。他接着对我说,“公司决定把力量集中到大项目上去。你已经知道“西北木材大市场’项目上,是沙带了几个毕业不久的学生在那里顶着,沙请求公司增派力量过去。我和董事长商量过了,决定再把你派到那里去。”

    进入公司后,我希望能有个实质性的工作,因为混日子是不能混的长久的,现在派我下到项目上去,我当然是愿意的。但有一个问题是,沙是公司派去的“项目总监”,再派我去同一个项目,在管理上是否与沙重叠了。就问华,“我去了与沙在职务上不会有冲突吧?”“不会的。你是公司副总,他是项目总监,他归你领导。”华这样说明了我和沙的层级关系,我也就放心了,也不再在这上面再多问,等到了那里一切情况就都会知道了。

    但是,有一事我还是要提一提的,因还没有打工收入进来,本就为有积蓄的我已囊空如洗了。我必须在出发前向公司借点钱才行。华料到我要提借钱的事,他倒先用话堵了我的嘴。他说,“你们在项目上几个人工资的事,我已给那边合作单位的波头打了电话,他同意先代垫支你们在那儿工作期间的工资,日常活动费用也先在他们那边借,等项目完成,房子销出后,算账时扣回给他们。”听华这样说,我也不好再提借钱的事,只能到那里再说吧。

    事情已定,我就想早点动身去桐古。华说,我到项目上去有双重身份,首先是“豪龙”投资方的代表,其次才是派去具体管理的副总。为了不失投资公司面子,他要亲自送我过去。他打电话让他小舅子帮他弄一部丰田轿车用用,是要摆个派头,不要让古桐那边的合作方小瞧了。

    与华商量定后,当晚回到家,把公司派我到下面项目上的事告诉了老伴,她只知道有个“古桐”,但是在哪里她却是不知的。她问我那个县离省城有多远。因之前我也从没去过那里,只是大约知道它在本省的西北方向,到底有多远我却说不出来。我过去在工厂时,厂里的汽车曾常去那个县的林场采运木材,司机说那里都是深山老林,路陡弯急,十分凶险。我找出地图册细细查看一番,弄清了那个县的位置是在本省西北角的三省交界处的罗宵山与九岭山交错地带。从图上估算距离省城至少有四百多里路。老伴对我要去那么偏远的山区打工,不太乐意。劝我,“去那么远的山区,还不如在城里重找一家公司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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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