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棍子男孩-第2/3页





    “亲爱的,我要送你一个礼物!”幺鸡神秘兮兮地从后面搂住伊莲娜的玉背

    “噢?你不是刚刚送过了么?”佳人看着葱指上的大粉钻有些纳闷

    “不,比那个更加有意思!”幺鸡拿出了一摞书

    封面的书名是《哈里?波特》,作者嘛………………当然是娜塔莎(伊莲娜的笔名)喽~!

    幺鸡将这部著名的儿童魔幻文学作品,送给了自己身边的美女。

    “亲爱的,这本书在全球范围内,每卖出一本,你就能收到零点一美元的版权费!”版权费的大头当然归核桃出版公司所有

    核桃出版公司就是幺鸡注册的一家专门用于山寨著名图书的公司,这方面的利润也是大大滴。

    “谢谢你!我很喜欢!”伊莲娜对版权费没什么感觉,但是对方将自己作为本书的作者,说明很用心来讨好自己。

    女孩子都喜欢得到另一半的呵护与宠爱,即便是伊莲娜这样善解人意的姑娘也不例外。

    《哈里?波特》总供有七本,按照一套五十美元来销售,每套获得二十美元的版权费。

    卖出2000万套,幺鸡就能进账四亿美元,伊莲娜也能得到1400万美元的提成。

    1400万美元相当于1000万卢布,可以让这位佳人在联盟成为首屈一指的小富婆了。

    在没有网络,电视节目也没多大意思的八十年代,幺鸡希望这套书的销量不会比后世(全球4.5亿本)低多少。

    而且等到这部小说享誉世界之后,找家美国片商拍成电影,光八部影片的版权与编剧费,就绝对是一个天文数字!

    幺鸡对《哈里?波特》完全魔免,丁点兴趣都没有。

    在二货青年看来,这玩意就是西方版《葫芦娃》嘛~!

    都是一群个子不高,勇气可嘉的小伙伴,不畏艰险,打败邪恶大坏蛋的故事!

    幺鸡笃信,自己看过《葫芦娃》,就不用看《哈里?波特》了,纯属浪费时间!

    二货青年还认为原书名不够吊,变成《玩棍子的小男孩》……更加霸气侧漏!

    《玩棍子的小男孩》…………啊哈哈哈哈!

    不管是大人还是孩子,一看到这么跩到不行的书名,必定震撼身心啊!

    大家都会纷纷联想,这孩子玩的是什么棍子?多粗?多长?多硬???

    不管是二三十岁的青年人,还是四五十岁的中年人,抑或是六七十岁的老年人。

    只要是个男人,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就会拿起书,默默翻看起来。

    为什么这败家孩子要玩棍子???还要以此为书名啊?

    难道他玩着玩着,就碰见了另一个玩棍子的孩子?

    双方一言不合,便开始切磋比试起来?

    该不会……这就是迎风尿三尺的由来?

    站着瞎猜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还是买一本,回家仔细研究一下吧!

    呜咔咔~!

    光凭书名,销量就能提升10%!

    嗯,说不定是20%!

    联盟印刷厂的厂长们更是高兴地不得了,这部小说就是一个超级大面包啊!

    英文版、法文版、日文版、德文版、西班牙文版等各种语系的版本,都在疯狂印刷中……

    幺鸡前期下了1000万套的订单,后期看市场反响与销量而定,基本上不会脱靶。

    不单是《玩棍子的小男孩》,各种畅销书都被这只穿梭者放到了菜单上。

    作为一只穿梭者,就是要利用两个时空的信息不对称优势来疯狂掘金啊!

    不印个几十亿册的垃圾图书,怎么对得起自己伟大的穿梭者的称号啊???

    每本赚一美元,五十亿册就能捞到五十亿美元!

    有大菠萝撑腰,自己还不用上税,这能换到多少黄金啊!

    一想到这里,幺鸡便觉得热血沸腾,仿佛不是在印书,而是在印金子啊!

    畅销书有的是,一年随便拿个几百本,就能把西方人的脑袋给炸开锅!

    让他们知道知道成千上万本伟大的联盟读物的可怕威力!

    像大菠萝正在看的《一个大国的崛起与蹦溃》、《冷战1945-1991》、《大国的悲剧》等等,都是不可多得的“超自然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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