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一章:心照不宣-第2/4页



    王启年在庆远军中,并不是一个受待见的家伙,胡茂却相当地讨厌他。因为这家伙与其它人,相当地格格不入。

    王启年就是广南西道雷州人,王家家境殷实,颇有资财,是当地有名的豪绅之家,不缺钱的他成为一名军官是因为十五年前朝廷对交趾发动过一次讨伐,王启年当年是作为地方上的一名厢军头领前往交趾运送粮食的,机缘凑巧之下,他们这支厢军,与交趾军硬干了一场。

    连禁军对付起来都颇为吃力的交趾军,却在王启年带领的这支雷州厢军的手下吃了大亏。

    王启年也因此而崭露头角。

    当即便被任命为了营将。

    不过这家伙出道即巅峰,以接下来的十几年里,这家伙就被死死地摁在这个位子上再也没有寸进。

    提拔他的人是当时负责讨伐交趾的当朝太尉,大将军郭濮,这位郭大将军过后便回了汴梁,将自己火线提拔起来的小营将,给忘得一干二净了。而且在郭濮看来,立功受奖,在战场之上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太多了,也实在记不过来。

    但对于王启年来说,接下来的日子,可就难熬了。

    这家伙当时被编入庆远军,但他不爱钱,不爱女人,不吃空饷,不收受贿赂,整个人在庆远军中就像黑夜之中的一盏灯熠熠生辉,想不引人注目都不行,在军中所受的排挤的,也就可想而知了。

    不过因为郭濮官儿够大,脾气也够烈,一般人也还不敢对王启年咋样,打狗还要看主人嘛。平常狗儿受欺负,主人或者会认为狗子差劲,恨铁不成钢懒理理会这样的小事,但你真把狗子弄死了吃狗肉,那就是两码事了。

    而王启年也是一个硬脾气,硬就在军中挺着,绝不像其他人低头。

    后来郭濮虽然翘辫子了,但郭家仍然在大宋军中颇有影响力,而在这些年的相处之中,王启年倒也有另外一样好处被别人发现了。

    就是这家伙带的营,最能打。

    所以,王启年也就成了庆远军在外头的排面了。

    但凡那里要打剿匪,要打仗,他们就是不二的选择。当然,立功受奖的时候,王启年就得往后排了。

    反正最硬的骨头被他们啃得差不多的时候,他们也就该歇菜了。

    这一次,他们本来也是要第一波上来啃硬骨头的,所以在战前分配的时候,像那些加了料的龙英洞送来的腊肉,绝大部分到了他们的战营。

    毕竟要让狗去咬人,临头时总得扔几根骨头不是。

    结果王启年等人吃了肉,便拉稀摆带了。

    岑重弄清了这些前因后果之后,又好气又好笑。

    “招讨使,末将真不知道来这边是要攻击你。”王启年被摁着跪在地上,却仍然昂着头辩解阒。“胡统制根本就没跟我们说,只说是剿匪,说是这边好几个洞子都反叛了。”

    岑重微笑:“如果那天当面了,你看见了我的旗子,你还会发动进攻吗?”

    王启年一下子沉默了下来,好半晌才道:“不敢欺瞒招讨使,如果那天我在现场,就算惊愕之极,也会不顾一切地向着您发动进攻的,因为我们看到您的同时,你自然也看到了我们,这就没得退没得选了,王启年不是一个人,而是有一个大家族,不将您弄死,我一大家子只怕也在事后算帐之中活不成了。”

    顿了顿,这位居然接着说:“如果当天我和我的部下是攻击主力的话,估计我们就会赢!”

    岑重不由大笑起来:“你这个倒也真是名不虚传,你的另外一些同僚在我面前都吓瘫了,只是不停地请罪,说是受胡茂所迫,你倒说即便当面看到了我,反而会更加卖力地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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