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猎人与猎物-第2/3页



  他用手肘撑着,使自己的身子离开马车的车厢,挪着步子,走到一匹马钱。

  脚下划出一道腥红的血线……

  不知是不是犹豫紧张的缘故,厌结背后的伤口再度迸裂出血。已经浸湿了裤子和鞋袜,随着他脚步的移动,流淌在地面上。

  右手掀起马鞍包,探入里面摸索了一阵,抽出把刀来。

  这柄刀很有大漠的特点。

  刀身宽厚,刀面又半个巴掌大,没有刀鞘。

  漠南的蛮族人,用刀从没有刀鞘。

  为的就是保证最快的出刀速度。

  对方还在拔刀的时候,他的刀已经斩向了敌人的胸膛。

  看上去有些胜之不武,但在这里,生存才是第一位。

  中都城里,可以有人为了几两银子杀人越货。在漠南,也有人为了一捧粮食如此。

  当很难吃饱肚子的时候,生存就是惟一的愿景。竭尽全力才能活下去,没有人会有心情去享受其它。

  “走,去看看。”

  厌结咬咬牙。

  他的身子已经支撑不起挥刀的动作。

  以前握在在手里,恍若无物的刀,此刻重达千金,坠在手上。

  长兴挡在他面前,想要从他手中将刀夺走,却被厌结用脑袋撞开,结结实实的摔倒在地。而他也因为反震之力,朝后打了个趔趄。快要摔倒之际,用刀插入身后的沙子,这才稳住身形。

  厌结已是强弩之末……

  刘睿影走上前去,想在长兴还未站起来之前,先搀扶一会儿厌结。

  但当他俩的眼神相对时,刘睿影却停住了脚步。

  厌结的眼神很是平静。

  可其中去蕴含着一种力量。

  这种力量若是爆发出来,足以将一切撕碎,包括刘睿影在内的这片天地。

  此时此刻,厌结不相信任何人,也不会让任何人夺走他手中的刀。

  一只受了重伤,有瞎又聋的老虎,起码还拥有利爪。要是连利爪都被夺走,那便真的只能任人宰割!

  他的利爪,就是手中的刀!

  作为一个顶级的猎人,现在的部落盟主。厌结经历过常人难以想象的殊死搏斗,更重要的是,旁人哪怕经历过一次,就足以吹嘘一辈子。但他却把这一切看做是吃饭喝水般简单,甚至是必须!

  所以他从不会放过任何机会。

  手里有刀时,便会握紧刀锋。

  手里有剑时,便会剑锋直指。

  即便什么都没有,他还有一身不屈的意志,一颗悍不畏死的心!

  厌结知道前方的营地中,有一场殊死搏斗正在等着他。

  这是命里注定的。

  他喜欢马,因为盟主的身份,让他更加接近、拥有所喜欢的东西。但同时也让他被如此算计,中了阴谋。

  但他不会从这样的殊死搏斗中退却,作为统御部落的盟主,任何时候都得展示出自己强悍的一面。不能有惧怕,更不能有同情,因为后者要比前者更加软弱。

  软弱是在漠南死亡的唯一原因。

  很多人死去,不是因为他们的体魄不够健壮,手里的刀锋不够锋利,而是他们的心没有似铁石般冷酷。

  杀人或者被杀,饿死或是吃撑,这就是漠南中唯一且永恒的法则。

  何况厌结是盟主。

  他手中刀,并不全是为了自己挥出。

  他能赋予刀特定的意义,向死而生,但实际上这刀却是护住了他身后整个部落的同胞。

  没有人希望自己的部落分崩离析,被其他的部落吞并。父母妻儿都沦为奴隶,最终在繁重的劳作和少得可怜的粮食里累死、饿死。

  在这种时候,厌结还具有他身为部落中人极为忠诚的一面,这样的献身精神,令刘睿影敬佩不已。但他同时也具有野兽的嗜血和狡猾,不会闷着头冲上前去白白送死!

  生存就是这样,不比生活。

  一旦倒下去,一切就结束了。

  而生活却在每一个日出前开始,延续到日落后还不结束。

  “你伤的很重。”

  刘睿影说道。

  厌结此刻会对任何他觉得有威胁的东西出刀,包括刘睿影,所以他选择开口说话,起码表现出自己并没有敌意。

  “谢谢,但不必了!”

  厌结气喘吁吁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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