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空屋搏富贵-第2/3页



  这间空屋里,每晚都是如此。

  但今晚却不知为何,屋中的气氛着实要比往常凝重的多,就连抖动的烛火,也透露出些许杀气。

  现在是仲夏。

  夜晚也并不凉快。

  空屋不算大,这么多人挤在一起竟然没有一个人出汗。相比于刺激的赌局来说,这才是更令人吃惊的事情。

  手持晒中的庄家,则光着膀子。

  下身也只穿了条短裤。

  除了在自己家中,亦或是浴室澡堂里,根本无人会这样穿戴。

  好在屋里现在都是男人。

  按理说,男人和男人之间,性别相同,不该有什么顾虑。

  但只有男人自己知道。

  男人和男人之间才最放不开。

  男人一定不好意思面对着另一个男人光着膀子,脱下裤子。但如果对着的是一个女人,就会大有不同。

  如果这个男人身材还不错,对自己的小兄弟也有足够的自信的话,衣服脱的恐怕更快些。

  而女人恐怕也是如此,若是身材玲珑有致,皮肤光嫩的,才会愿意展示,但大多要么胸前空无一物,要么腹部不平,带着赘肉,亦或者大腿过于粗壮,这些缺点显露出来,再对比一旁的完美身材,怕是气的再也不肯看自己的身子。

  庄家显然也不想面对一群大老爷们儿脱衣服,但他有不得不脱的理由。

  他的后背上纹着一条朱红色的蛟龙。

  或者是蟠龙。

  反正这群游手好闲的泼皮无赖,根本不知道蛟龙和蟠龙的区别。在他们眼里,都是一样,都叫做龙。

  不过他们知道的是,“龙”这个东西,可不能随便纹在身上。

  皇朝时期,这是皇帝才可以使用的图腾。

  现在虽然是五王共治,可那些个遗老遗少的习惯,还是根深蒂固的在民间流传。

  以前纹这个,是得掉脑袋丢命的。

  现在老人家都说,“龙”这个东西太硬太重,一般人扛不住。

  但庄家既然敢纹“龙”在自己的后背,可想而知他对自己的命数有多大的把握。

  他一定觉得,自己比皇上的命还硬,皇帝且被称为真龙天子,才敢纹龙,而他却没有人供奉朝拜,就如此自信。

  要是把衣服穿的整整齐齐,却是旁人就看不见。

  风月场最怕赊账,赌场最怕出千。

  一条龙抗在背上,却是就可以震慑住大部分泼皮无赖。

  尤其是这位庄家还很年轻。

  看面像只有二十出头,决计不会超过二十五。

  要是少了背上的这条龙,恐怕这间空屋里早就乱成了一锅粥。

  年纪轻轻的脸蛋,配上不符合身份的龙,这才足够有威慑力,哪怕他们觉得这年轻人并没什么背景,也要顾忌他敢纹龙的勇气和胆量。

  这样的人,惹不得,若是动手,怕是就要以命相搏,他们来这是赚钱的,可不是送命的。

  他的皮肤很是白皙,仿佛从未晒过太阳似的。

  其实也正是如此。

  这般没有在官府报备的“黑赌场”,只有在夜里悄悄开张。

  其余的时间,这里就是一件空荡破败的屋子。

  日头越高,庄家睡的越香。

  不过他并不住在这里,只是每天晚上,按时按点来开局。

  每一局,都由下注最大的人检查骰子。

  这次下注最多的,是一位三威军的巡城兵士。

  他们来这样的场合,已然属于监守自盗。

  不过以他们每个月领的饷银,根本不够去那些大气上档次的赌坊里玩。往往是拿到的第二天,和几个好兄弟,吃喝一顿,就不剩下几个大子儿了。

  至于这样的“黑赌场”,本来也在他们的巡视范围内,但他们知道这样的行当就和暗娼一样,根本就是没有尽头的事,故而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而赌场的东家也极为懂事。

  但凡遇到这样的兵士或是官家来玩,开局就送五两银子的筹码当做见面礼。

  往后若是赢了,全都可以带走,输了也不会要账。

  这么优惠的条件,哪里有人能忍得住?

  只要把街面上那些个不长眼,成天打打杀杀、偷鸡摸狗的白痴抓了回去,让明面上看起来太平一片,却是就可以顺顺当当的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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