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途中-第2/5页



  好在天气并不寒冷,二人也都是武修。即便真有野兽来袭,手中剑却是要比篝火更加又用。只是在迎火部内住了这么些日子,天天都能看到部内四季不熄的篝火,猛然一下失去了,有些不习惯而已。

  楚阔从马鞍后的皮带里拿出酒肉,又不知从何处寻来了一块石板吗,放在地上当做桌子,这边要与女伙计吃喝起来。至于那两匹宝马,自是在一旁悠然自得低头吃草。对于草原,它们要适应的多。

  今夜的月光并不是很亮,好在也不会真的有人能够将酒肉都吃到鼻子里去。女伙计并没有喝酒,而是拿过一块肉干吃了起来。

  楚阔自己端着酒杯,看着女伙计吃的津津有味的样子,竟是也不好意思打扰,只得自己饮了一杯。心中觉得这有人无人好似都一样,不还是落的个自己喝酒?不过面前毕竟坐着个能说能动的大活人,总是要比冲着晚风、明月、马儿举杯要好得多。这么自我安慰了一番,楚阔却是又自得其乐。一杯一杯喝个不停。

  也不知过了多久,女伙计手中的那块肉干已经吃完。可她却就此停了下来,那双动人的眼睛睁的很圆,死死盯着面前摆放的酒肉。这专注的神情把楚阔吓了一跳,以为她是不是忽然中邪丢了魂儿,不然怎么连眼皮都不眨动。

  伸手拿着酒杯在她面前晃了晃,却被女伙计一把推开。虽然楚阔仍旧感觉奇怪,但起码对方还是有了些回应。

  “你看,这块石板上好像有字!”

  女伙计说道。

  在定西王府内,她并不识字。

  按照定西王霍望的说法,这读书人没有一个好东西。识文断字又能如何?天下的黑白是非就那么多,只要本本分分的生活,哪里需要在乎这些……反倒是这些个读书人,仗着自己肚子里有几两墨水,能写出几笔臭文章来,便成日里弄些搬弄是非,搅乱人心的都东西出来。

  因此对于女伙计这样的死士,是决计不会让他们识文断字的。但也不知是她天赋异禀还是如何,第一此见到书本时,便觉得这一个个字儿仿佛都长出了腿脚,硬生生的就要往她的脑子里钻。时间久了,却是可以自行将说的话与写的字对应起来。

  不过这却是女伙计除了她自己之外,谁都不知道。要是张扬出去,她现在要么已经殒命,要么就得在定西王府的地牢里面,和那些个跟霍望做对的剑客们吃一辈子发馊的米饭。

  早在迎火部,靖瑶的营帐中,她便帮楚阔看过信件,所以楚阔对于这并没有什么反应。而是饶有兴趣的和她一道看了起来,发现这石板上写的竟然还是五大王域的文字,并非草原文。

  “有意思!”

  楚阔将酒肉挪到一遍,接着月光仔细将这石板看了又看后说道。

  “上面写了什么?”

  女伙计好奇的问道。

  “上面写了个很厉害的读书人,曾经在皇朝时期应当游历到此。看样子应该还是个不小的官儿。”

  楚阔说道。

  他此言说的不是别人,正是博古楼中那位传说以文通达天下,以诗篇求证大道,最后得以飞升的那位仙人。

  皇朝时期,这位诗仙在博古楼中学成之后便想去往帝都搏一番功名。但却因他太过于持才傲物,再加上贪杯饮酒,被当朝权贵排挤。功名是一点没得到,好在当时的皇帝还不是个庸主。再加上还有给博古楼中的大才些许颜面,才能借此笼络天下读书人之身心,便随意给他了个名头,赏赐了些金银财物。

  楚阔推算这位诗仙游历到此的时间应当已是皇朝末期,朝廷无能,对边疆的管理已经大不如前。因此这草原王庭的狼骑时常劫掠边境,烧杀抢夺,他着实看不下去,这才有感而发,写了个小序之后,便在石板上刻下了一篇《恐王庭》的文章。

  “草原王庭大可污言秽语于广袤,自尔等屡犯边境,烧杀劫掠,如今不可耐者,天下十有八九。草原王庭不过左右两庐,而天下却坐拥九州。犹如以太白山之菟,南海之昆布,栅城之鼓,扶馀之鹿,莫页颉之豕,率宾之马,沃州之绵,湄沱河之鲫,九都之李,乐游之梨,来换团团野草。若尔等仍不收敛,他日起兵厮杀之,且看哪家胜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