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尸131-第2/3页



    闪电轻轻地打起鼾,加上他那凌乱的头发,以及映在他脸上的点点星光,一时间居然有点可爱;他身上还盖着庞恪的那件黑色外套,差不多十天没洗了,不过这外套里庞恪的体温尚在。

    闪电舒舒服服地翻了个身,又下意识地扯了扯外套,把外套更多地盖上自己的肩膀。

    “原来人傻了也知道怕冷。”

    庞恪欣慰地看着闪电,又看看自己脱下外套后仅剩一件秋衣的上身,感觉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闪电,有些话,我也就能跟现在的你说了。不知你知否有兴趣,听听你庞老大的过往。”

    有些话都快烂在他庞恪肚子里了,他一直也不好意思跟彦辰他们讲。闪电就在旁边,虽然已经不能作出回应了,他庞恪还是想念叨念叨。

    闪电毫无反应,庞恪自顾自地说了下去,不知怎的就收不住了,眼前浮现出往岁的一朝一暮。

    庞恪是个混血儿,母亲米国人,父亲来自华夏。

    他父亲不姓庞,早年混迹各个帮派,后来被白道一锅端了之后,阴差阳错逃往米国,并很快利用一口流利的英语以及滴水不漏的心计,没多久就成为了米国“割喉者”的老大。

    “割喉者”,一个早在上世纪二十年代就存在的古老帮派,有着属于自己的极大一片势力,在米国黑道上占据一席之地。之所以被称作“割喉者”,是因为这里的人不像混混倒像刺客,平时手里拿的东西不是棍棒而是匕首,像是随时能抹了敌人脖子的样子。

    说实话庞恪的父亲的确有本事,天生就是混黑的奇才。庞恪现在这样全是遗传的他父亲。

    做了话事人之后的庞父,很快爱上了庞恪的母亲,达卡伦?牧歌,一名出色的金属摇滚乐手。

    两人结了婚,达卡伦顺理成章成了整个“割喉者”最具权势的女人。

    但是,要知道一个偌大的帮派内部,明争暗斗永远都少不了。庞父这老大的椅子还没坐热乎,意外就降临了。

    就在庞恪出生的那个夜晚,本来说好处理完帮派事务就赶来医院照顾达卡伦的丈夫,却迟迟没有来。

    生下庞恪之后的达卡伦最担心的不是孩子也不是自己,而是缺席的丈夫。达卡伦知道割喉者内部不服他的有很多,虽然大家明面上都笑盈盈的,但暗地里的心思,她女人也看得出一二。

    她知道丈夫很可能遭遇不测了。果不其然,这个设想在生下庞恪后的第二天下午就应验了——丈夫的尸体在离城区二十多公里远的人工湖里被发现。

    所幸丈夫在帮派里还有不少亲信。虽然之后“割喉者”的老大顺理成章地给了老二——寸头爱抽雪茄的一个中年胖子,但始终有不少人暗中打算把庞恪培养一番,指着庞恪能替死去的老大报仇。谁都知道这现任的老大早就对庞父那个位置虎视眈眈了,“割喉者”这边一共就两个边派,要说庞父的死不是他干的,鬼都不会信的吧。

    而就在这段时候,失去丈夫的达卡伦并没有沉沦于悲痛,但她也不想再继续下去了。她深知混黑是一条无底洞,迟早都要中刀子。若是能借着丈夫的死脱身,彻底和“割喉者”挥手说再见,这也算是件好事。

    于是达卡伦便试着阻止庞恪往黑道的方向走。

    她的初心没有错,奈何庞恪这人完完全全就是继承他爸衣钵的黑道苗子,不管打架、智谋,还是领导力、威慑力,庞恪甚至比他父亲还要完美,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庞恪是个相当独立的人,他对他爸留的这烂摊子不感兴趣。他根本没想在这“割喉者”里重树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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