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八十四章 所谓正义



    屠龙幻境。●⌒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个世界上诞生的每一个生命,其实都是应该被尊重的……

    但是,如果尊重一个生命,需要付出自己的生命作为代价的话,那么这样的尊重,往往就不会被认同……

    就像是在现实生活之中,如果有人愿意花钱拯救一些即将死亡的小动物的话,那么绝大多数人都会认同这种爱心行为,觉得这个人是很有爱心的人……

    但是,如果这个人拯救小动物,是以牺牲自己为数不多的财富作为代价的,甚至因此闹到家里人都不认同,甚至妻离子散的,那么人们就不会认同这种行为了……

    对于人类来说,其他动物的生命固然是值得爱护的,但是却绝对不会是以牺牲人类自己的生活去满足的!

    这样的爱护,其实就已经是一种病态甚至变态的爱护了!

    尊重生命本身,并不是一种错误的行为,但是尊重生命却是有前提的!

    尊重生命的前提,就是必须要比对方更加的强大!

    只有比对方强大的情况下,才有去尊重对方的资格,否则的话,所谓的尊重也就会变成笑话!

    就像是古代的时候,猎人们对于猎物的猎杀,往往都是不遗余力的,老虎也好,狮子也好,甚至是黑熊也好,都是猎人们猎杀的猎物,没有人会去质疑这种猎杀野兽的行为,在所有人的眼里,这种猎杀野兽的行为。代表的都是一种荣耀。而并不是耻辱……

    是的。荣耀!

    自古以来,狩猎就一直都是人类彰显自己勇武的一种方式!

    从帝王到将军,甚至是平民百姓之中的猎户,都是以狩猎这种行为来彰显自己的力量的……

    能够狩猎到强大的猎物,本身就是一种非常荣耀的事情,因为对于人类来说,猎物就代表着食物……

    说到底,在过去的时候。杀戮本身并不是一种罪恶的行为,因为杀死比自己更加强大的对象,本身就可以是一种天大的荣耀,而并不会被人唾弃!

    然而,到了现代社会之中,动物却是受到保护的对象,而至于那些偷猎者们,则往往是人们非常厌恶的存在,猎人这个职业,也像是武者一样。基本上已经销声匿迹了……

    其实究其原因的话,就是在于强弱之间的改变……

    在过去。人类狩猎野兽,是因为人类比野兽弱小,所以狩猎野兽的行为,本身就带有极大的风险,是需要极高的勇气和能力才能实现的,所以才会被视为是一种荣耀,也就是因为如此,所以赤手空拳能够搏杀猛虎的武松,又或者能够在山林之中追逐猛虎的许褚,才会被认为是绝世的强者……

    这种狩猎野兽的行为,其实并不是一种对于生命的不尊重,而是一种对于自己生命的尊重,自身不够强大的话,那么就没有去尊重其他生命的资格所在!

    而反之,到了现代社会之中,人类文明兴起,各种各样的强大武器被研发出来,当火器出现之后,狩猎的行为就从一种相对公平的博弈,转变成为了一种单方面的屠杀……

    而也就是因为如此,所以到了现代社会之后,猎杀动物的行为,就会被人们所唾弃,尤其是单纯意义上以炫耀为目的的猎杀,在现代社会之中,往往是不会得到所有人的认同的……

    因为这种行为的本质,其实还是一种对于弱小的虐杀!

    当人类弱小的时候,就没有去尊重野兽的资本,所以他们能够做的,仅仅只是去猎杀他们,因为他们如果不去猎杀野兽,那么往往就会被野兽所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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