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 各取所需-第2/4页





    结果就是,竞标厂商自然是投其所好。

    有趣的是,帝国空军在最后,还是选择了配备单台大推力发动机的中型战斗机方案。

    关键就是,在“战-10”选型结束之前,“战-11”的设计方案通过空军的审核,进入到工程实施阶段。到这个时候,帝国空军才突然变卦,要求“战-10”采用为“战-11”研制的大推力发动机。

    显然,此举就是为了降低后勤保障的难度。

    正是如此,在“战-10”与“战-11”大规模量产后,帝国空军的战斗机联队正式进入到混编时代。

    其实,这话也可以反过来说。

    在此之前,帝国空军的战斗机联队一直有“轻重”之分,也就是常说的轻型战斗机联队与重型战斗机联队。采用这种编制体系的根本原因,就是同一时期装备的轻型战斗机与重型战斗机几乎没有共同点,不存在共用保障物资与设备的可能,而且地勤人员也要掌握两套不同的保障体系。

    受此影响,帝国空军还在一段时期内大力发展以轻型战斗机为主的前线航空兵。

    可见,把两种几乎完全不同的战斗机编在一起,不但无法减轻后勤保障的负担,还会产生巨大的麻烦。

    即便需要混编,也是按机型组建大队,从而让后勤保障分开进行。

    也就是“战-10”与“战-11”的出现,让战斗机混编成为了可能。

    当然,实战也证明,在不对后勤保障做出太大调整的情况下,按作战需要将轻型战斗机与重型战斗机编在一起,确实能够大幅度提高作战效率,让两种不同的作战平台发挥出最大价值。

    只是,在实战当中,以航空联队为基础的编制体系,也反映出了很多问题。

    最突出的,也就是作战使用较为单一,缺少战术灵活性,在遇到复杂任务需求的时候需要安排更多的作战部队。

    这个问题,在大陆战场上表现得非常突出。

    在很多方向上,原本只需要投入1个联队的百余架作战飞机,结果因为编制的限制,得安排2个联队,甚至是3个联队。

    其实,也就是针对这个问题,帝国空军才以航空联队为基础组建了航空队。

    通常而言,在1支航空队里,会根据作战需求,编入数量不等的任务分队,并且在任务分队下面设置大队。虽然大部分时候,1支分队就只有2个大队,甚至是1个大队,但是一般不会对任务分队的数量做严格限制,因此在编制规模与具体编成上,航空队其实是非常的灵活。

    关键还有,这种“灵活”可以根据部署地点与任务性质进行调整。

    比如1支航空队在波沙湾作战的时候,配备500架作战飞机,有400架攻击机,而在转移到西北战区,参与大陆战场方向上的战斗时,作战飞机的数量增加到了1000架,攻击机的数量却减少到200架。

    做这样的调整,也就只是对任务分队进行重新编组。

    当然,在这一套编制体系内,核心不再是作战飞机,而是以指挥机构为首的地面保障与支援体系。

    此外,在任何一支航空队里,都有一支独立的保障队伍。

    该队伍的任务,不是为作战飞机提供服务,而是为人员提供服务,比如提前去部署基地搭建基础设施,并且在任务期间为其他人员提供生活方面的保障,甚至还要承担起航空队的安全保卫工作。

    显然,航空队这种编制体系是建立在后勤保障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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