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好霸道,好喜欢



    经过“十万个为什么”后,她终于知道沈凉初为什么要给他养的黑猫取名叫狗狗了。

    据乐少扬所说,沈凉初有个人尽皆知,唯独她不知的外号,叫做“死神”。

    除此之外,他还是个封建迷信,沉迷风水学的伪医生真风水师。

    因为有传黑猫是死神的宠物,又有镇宅、辟邪、招财之说。

    是以,他养了一只黑猫当宠物。

    之所以给这只黑猫取名叫狗狗,是因为他其实是个爱狗人士。

    变态吧!

    太变态了。

    她都无力吐槽了。

    真不愧是她家同样变态的酒儿心目中的偶像。

    不过,狗狗变成黑猫这件事对她来说,还真是小小的遗憾了一把。

    她一直很喜欢狗,但对猫却不感冒。

    得知事情的缘由后,她就兴致缺缺的抱着小奶包去餐厅准备用午餐。

    陆寒时处理完手头上的工作才下的楼,到餐厅的时间比他们相对要晚一些。

    见许长歌神色怏怏,他心里不免觉得疑惑,问道:“怎么了?”

    “没。”许长歌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对他摇了摇头。

    要不是她笑得比哭还难看,陆寒时真的差一点就信了。

    将视线转而落在乐少扬身上,问道:“嗨皮,你说。”

    “啊?说什么?”正埋头苦吃的乐少扬有点怔。

    “我真没事。就是刚才跟嗨皮再聊狗狗的事,不由的想起自己很多年前养的一只袖珍犬,心情有点低落。”许长歌解释道。

    她以前确实有养过一只袖珍犬,这件事陆寒时是知道的。

    那会他和许长歌还没分开,也没想过有朝一日会一别十年。

    “你喜欢的话,可以再养一只。等天气转晴,我带你去宠物店。”

    虽然已经习惯了他的宠“女”无度,但许长歌还是受宠若惊的摇头摆手道:“不用,我不喜欢。”

    陆寒时要是信了她的睁着眼睛说瞎话,那就不是陆寒时了。

    “这事就这么定了,吃饭吧!”

    许长歌:“……”

    好霸道,好喜欢。

    -

    下午的时候,天气转晴,陆寒时依言带着许长歌去了附近的宠物店。

    去之前,许长歌还婉拒了一下。

    理由很简单,她一个看护养宠物真的很不合适。

    然,陆寒时只管她喜不喜欢,不管合不合适。

    更何况,这件事对他来说,也没有什么不合适的。

    在他的巧舌如簧下,许长歌最终缴械投降,跟他一起去了附近的宠物店。

    除了他二人外,乐少扬和小奶包也去了。

    到了宠物店后,许长歌觉得她缴械投降是对的。

    小狗狗们实在太可爱了。

    陆寒时见她喜悦溢于言表,心情也跟着好了不少。

    “喜欢什么狗?”

    许长歌什么狗都挺喜欢的,听他这话,一下就犯了难。

    一旁的乐少扬倒是不客气,非常踊跃的替她回答道:“我喜欢藏獒。陛下,买藏獒吧!”

    许长歌闻言,嘴角忍不住抽了抽。

    她要养的是宠物,不是保镖!

    陆寒时也没有养藏獒的意向。

    是以,他权当没听见乐少扬的话。

    “别搭理他,选你自己喜欢的。”

    许长歌深思熟虑了下,决定还是养袖珍犬。

    无他,只是单纯的觉得养过一次有经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