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八章 范进的修、齐、治、平(中)-第2/3页





    “世伯,小侄认为前朝新法之败非败于旧党,乃败于自身。王荆公新法,本就是只重法,而不重人。结果看上去很好的法度,到下面就是害民的恶政,乃至为了新法而新法的事更是层出不穷。比如青苗法,本心确实是好的,小侄在上元也搞青苗贷。但是这等事的前提一定是自愿,结果当时的官吏强迫百姓借贷,把青苗法当成盘剥百姓乃至自己中饱的利器,这简直岂有此理!免役钱也是一样,交过了钱还要服役,谁能欢喜?日久天长,新法成了众矢之的,本就摇摇欲坠,旧党做的不过是在上面推了一把,就大功告成。如果新党自己不出问题,旧党想要掀翻新法,也没那么容易。”

    张居正沉吟片刻,“那假若以你为新党,彼时如何行事?”

    “行法先治人!先选拔绝对可靠的官员,以一两州为示范,在那里推行新法,他处不变。将新旧比较给皇帝看明白,也让自己看清楚。新法究竟有何不足,可以及时改进,旧法有何可参考处,也不能放弃。船下好调头,有问题查漏补缺也很容易。只要新法确实是善政,民众自有选择,到时推行新法,就是顺理成章。而在试点之时,再另外栽培一批官员,保证他们一可靠二可用,等到新法推行,再把他们派下去,以此类推循序渐进。这样推行新法的速度会很慢,也许几十年都不能遍布全国,但是会很稳。要告诉官员,让他们去行新法的目的,是为了老百姓。多交钱粮不如百姓安居,以民心为考量基准。监临官要视察民间,如果有民变自然革职,如果民众切齿,称其为酷吏,也一样要罢黜。”

    “慢!新法有利国家,有时难免不能照顾黎民。”

    “那也要让百姓觉得自己被照顾了。有些命令不一定非要执行,如果要执行不可,也要让百姓知道,他们的父母官是豁出去命去为他们争,但是没有争过。并且尽量为百姓争取了宽免,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做到了最好。这样百姓的怨气就不会发散在官员和朝廷身上,即使有人煽动作乱,也不至于真成大祸。小侄听说,就在世伯桑梓,都险些出了反贼。”

    张居正面色略有些沉重,摆手道:“你不必遮掩,就是卿卿对你说的。老夫也不曾想到,江陵那里的官如此颟顸无用,民怨沸腾,几成不可挽回的局势。若不是老夫处置及时,后果不堪设想。”

    范进心知江陵当地的问题,张家人自己要承担起码七成责任。已死的张文明为非作歹是地方一害,张居正的小舅子连江陵本地知县都敢打,张家人的行事作风不问可知,百姓没有怨气才怪。不过这话不能说,只好道:

    “那些官吏不一定比别处的官吏差,他们只是懒。习惯了做官老爷,在衙门里享福,外面的事交给吏员衙役,到时候只要完成钱粮课税,自己就算功德圆满,于牧民之道相去甚远。百姓不再相信官府,有了委屈不愿意讼官,只在心里压着。日久天长压不住,就想着发谢。再有人煽动蛊惑,就可能导致民变。之所以大家没闹事,还是相爷名声在外,人们不相信地方官,但是相信相爷会为他们主持公道,所以世伯一声令下,才能那么容易就把乱臣贼子一网打尽。”

    张居正回忆家乡之事,局面并非那么容易处置,以自己的才干,外加湖广精兵正好驻扎于江陵,也是很废了一番手脚,才把那伙人消灭。以战斗力算,那帮人绝对算得上悍贼。不过范进所说的话确实也有道理,正是靠着自己的名望,很多人不肯附逆,真正抵抗官兵的人并不多,不少团练乡约还出兵助剿,才保证那些人没一个逃脱。如果当时的局面变成百姓都起来对抗官兵,那胜负就难说了。

    他看着范进,“那你说该当如何,才叫合格的牧民官?”

    “牧民如牧羊。如果只用牧羊犬,那当然轻松了,自己找个地方一躺就是了。可是日久天长,羊只认牧羊犬,认不得牧羊人,因为两下离得太远了。乃至把牧羊犬做的坏事欺负自己的仇恨,也记到牧羊人头上,牧羊人没有惩罚牧羊犬,背这个锅也应该。照这么发展下去,官就很难管住民。要想让百姓认同官府,首先就是要让他们离得足够近。百姓能看到自己的父母官,能让父母官为自己做主争利益,自然就会认同他。哪怕最后真吃了亏,也就认了。毕竟百姓还是好哄的,只要肯用心,就能哄住。这次冯邦宁在江宁的行为,按说千刀万剐百姓才能解恨,可是只打了几板子,不疼不痒,老百姓也就满意了,原因就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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