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得了中二病-第2/3页





    “爽,真是太爽了!”林在山得意地大叫,“骑鹿过山林,顶得上圣诞老人了。咦?圣诞老人是哪路神仙?我想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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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在山本就没有明确的目的,骑上鹿之后,更加地随心所欲、随遇而安。这只鹿起初只是受惊之下,到处乱窜;后来就发现背上的家伙脾气和蔼,习性随和,不仅从不残虐自己,还喜欢吃素,于是就放下了鹿心。

    感觉自己不会有生命危险的大鹿开始按照自己的意愿在山林里行走,净往那些花草果丛茂盛之处钻。而林在山则乐得不用自己寻觅,骑在鹿背上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摘到香甜的晶果。

    起初他只是遇到一种晶果,后来就陆续发现了好几种;到最后,背包里居然装满了五种不同颜色的晶果。晶果非凡的功效和口味不仅提升了林在山的体质,而且使大鹿也进化了许多。

    林在山似乎天生懂得好东西要珍惜、不能暴殄天物的道理,所以他每吃完一颗果子就保留果核。有一次,他无意中打碎了一颗果核,发现里面的种子竟然是晶体状的。

    “种子通常都很好吃,我要不要尝一口呢?”林在山看着这颗外形像奶糖但是晶莹透明、十分诱人的种子,终于忍耐不住,咬了一口。刚入口,感觉口味芬芳,神清气爽,但很快就腹部发热,如同火烧。

    林在山急忙凝神静气,那股可怕的火烧感和灼热感才缓缓消除,并转化为一种令人愉悦的清凉感。

    “这个晶体种子果然是个好东西,比果实还好吃。”林在山一直吃到现在才明白,晶果的真正精华其实都在果核或者说种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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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末世丛林中的奇遇接二连三、数不胜数。这种风餐露宿、随遇而安、吸风饮露的生活或许是与林在山的天性极为相符的缘故,竟然逐渐使他忘却了世俗的烦恼,把对“工资和奖金”的忧虑抛却到九霄云外,安心地成了一个野人——确切地讲是“鹿人”。

    他的衣服已经完全蓬乱,就索性全丢掉,然后弄了张兽皮加工成短裤和马甲裹在身上;头发和胡子长得老长,比猿人还像猿,由于没有了颜值的概念,也不去打理;好在每日所吃的晶果、花草等都不是凡品,自带清洁和芳香效果,所以牙齿倒是很美白、口气也清新。

    现在的林在山,且不说上述的“原始风”造型,单是背负标枪、手持长矛骑在鹿背上的“野人骑士”气质就已经显得极其另类了。都不需要再化妆,就算拉到吴超群、何安妮、叶晶莹等人面前,都未必能被认得出来。

    所谓有心寻路路不见,无心找路路在前。终于有一天,当“鹿老弟”驮着林在山横冲直撞地完成对一群变异狼的突袭之后,大获全胜、得意洋洋地出了树林,然后就发现了一条山间小公路。

    林在山从鹿背上探下身来摸了一把路面,确认自己没有看错,也没产生幻觉。

    “我这些天完全沉浸在这个变异后的大自然里,几乎忘记了还有文明社会的存在。今天从这条公路来看,文明社会就在前方。我要顺着这条路找下去吗?”

    林在山略一思考,就下定了决心。他大声说道:“鹿老弟,沿着这条公路一直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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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沿着小公路走了多半个小时之后,远远看到前方有一个青砖绿瓦的小镇。林在山忍不住一阵兴奋,催促着大鹿加快脚步。

    在拐了一个弯之后,小公路跨过一道山涧,山涧的对面就是小镇的入口,而山涧之上是一道长达百米左右的石桥。石桥上居然停留着几个人在专心致志地“欣赏”两边的风景。

    林在山跳了下来,牵着鹿走上石桥。脑海里残余的文明社会的记忆使他明白要懂得遵守交通规则、有载具的要礼让行人。他好歹也是驾驶了“交通工具”的人,当然要表现得像个文明人了。

    林在山牵着路一步步靠近桥中央那几个“欣赏”风景的行

    人。他开头还羡慕他们真是好“雅兴”,但很快就察觉有些不太对头:这些“文明人”为什么衣着打扮看上去如此地“不讲究”?还有他们的肢体动作为什么如此地怪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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