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杀出去-第2/2页





    而李双虎现在经过一个多月时间的好吃好喝,现在可以说也是身强力壮,把他的那挺勃朗宁自动步枪夹在腋下,一边朝前奔跑,一边对出现的日军进行抵腰射击。

    勃朗宁自动步枪算是一战期间研制的老家伙,可是也不能小觑它的威力,这玩意儿射速快,威力大,穿透力强,故障率很低,皮实耐用,而且起一般这个时代的轻机枪来说,更方便行进间射击,缺点是太重了一些,而且弹匣容量有点小,只有二十发子弹。

    可是这家伙到了李双虎这个老轻机枪手的手里之后,很快适应了这支家伙,算是他今天身带伤,这会儿情急紧张之下,也忘了身的伤痛,用胳膊夹着这支bar,一路边跑边猛烈开火。

    其余人等也都不甘示弱,各自手持他们的武器,一边朝着日军疯狂射击,一边急速朝前左右晃动着突进。

    值得一提的是今天手持着一支老掉牙的堑壕枪的刘宝田,也一样大发神威,因为今天他们遭遇日军的时候,双方距离已经很近了,他手里的这支温彻斯特1897式霰弹枪正好派了用场。

    这家伙根本不用仔细瞄准,只要对着日军大致的方向搂火可以了,粗大的枪管之,瞬间喷射出一堆铅丸,根本不用担心打不着对方,所以只要这货每开火一次,铁定会有一个日军身喷着血被打翻在地。

    所以方汉民弄来这些温彻斯特霰弹枪,确确实实非常适合在丛林和鬼子打遭遇战。

    面对着如狼似虎一般朝他们直扑过来的这伙身穿着美式作战服的敌人,这伙日军根本没有心理准备。

    他们原来还计划着先包围住这伙敌人,然后七平八稳的开始打阵地战,围歼掉这支敌军,可是他们在过来的时候,根本没想到这伙敌人会如此凶悍,居然一拥而,悍不畏死的便朝着他们扑了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