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村乡(镇)县府制度-第3/3页





    公家机动田是村里给将要日后出生的村民或镇里以后要迁入该村的村民预留的田地。

    按照王府统一制订的根据田地等级划分的粮税标准,例如永州府,中等水田为每亩一石稻谷,该村每年要上交镇里的粮税便是3450石稻谷。

    但村里又有一点自主权,便是冯云山留给下面的小口子。比如,村里可以将450亩的公家机动田,用2石每亩的价格承包给某位乡民,这样扣除上交给中央的粮税,便能赚取450石稻谷。

    同样的,乡镇对县里一样可以用这种方式,留存一些“税收”。

    通过这种开的小口子,鼓励地方多开垦荒地,积累良田。(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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