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号角连鸣擂金鼓



    猛马汗国的大军跑马圈地,宛如一朵东行的乌云,给行进路线上的食人蛮部族带来灭族的雷霆和骤雨。

    蹄声就是滚雷战鼓,号角声则是毁灭的开端,铁骑如浪。摧枯拉朽般,冲破一切阻拦,势不可挡。

    这广褒的草原上,在过去的漫长岁月中,类似这般大军侵略,还从未发生过。

    主要是生产力水平,决定了很难出现强悍且数量众多的大势力。

    征伐大军每日的嚼吃消耗,就是一笔巨大的开支。

    单从物资角度看,征服部落其实并没有利润,甚至是亏本的。

    草原上地广人稀,平均两日能见到并征服一个部落,这已经堪称高效。

    各食人蛮部族对周遭的地理极为熟稔,他们有警戒的游骑,他们也会选择避难,比如某些地形奇特的沟壑,除非走近,否则在很难发现这种低于地表的地裂产物。

    然而,猛马部族豢养着猎鹰和猎犬。

    高明的技术,强大的战力,猛马部族有着吊打食人蛮的依仗。

    猎鹰飞上天空,在高空盘旋不去,那里便有猎物。

    猎物的多寡,取决于猎鹰盘旋的范围的打小。

    如果只是小部族,金帐勇士会骑着凶猛桀骜的骨面蜥蜴赶过去,将猛马的大旗插在那个部族之人的面前。

    要么归顺,要么死亡!

    金帐勇士会大声喊出征服大军的要求。

    如果是大部族,金帐近卫军会派出一部做锋矢,其他各部派出一部分做随从,直接上演征伐之战。

    要说服,先打服,大军没兴趣跟任何部族讨价还价。

    而这样的征伐战役,也就比武装游行稍微多了那么点味道。

    家破族亡的一方还是很拼命的,英勇抗争残暴的入侵者。

    却也仅有意志值得一提,实力上差的太远。

    数千骑展开,绿色大地上立刻卷起死亡的浪潮,这是可以媲美中世纪重装骑兵的军阵,当铁骑冲踏,当马刀闪耀,些许异能和弩枪根本不能挽天倾,最多也就是制造几个倒霉鬼。

    逃!将消息穿出去,灭亡之潮已经兴起,必须联合,组成大军才能抵抗毁灭!

    在蟹天罗,空海支起水幕,又有法器玉鹞不断带回影音资料在水幕上呈现,以天神视角,观看征战。

    她看到了征服方的主旋律,杀与草之歌。

    也看到了军事化体制的严厉一面。

    当金帐近卫吹响号角,置若罔闻者,不管是打包的正欢,还是嘿咻到一半,都将遭受劈头盖脸的皮鞭抽打。

    执鞭者往往驾驭着骨面蜥蜴奔冲而来,接近后骨面蜥蜴高高跃起,执鞭者踩踏着脚蹬,身体站直,居高临下,舞动粗如儿臂的蟒鞭挥下。

    这种皮鞭的前端有十数子分叉,鞭梢中夹带有坚硬的骨刺,抽击时非常有力,一鞭子下去,有血有肉,甚至能将人一鞭抽死。

    若是用三百勇士的拍摄手法,执鞭者舞鞭瞬间的慢镜头效果绝对是B级别的经典。

    有那被激起邪火的跟近卫军拼命,怎么可能拼的过?

    执鞭者等于是近卫军中的宪兵,本身就是佼佼者,又被王秀控制,修习的是徐长卿钦定的铁木归元功,是力士修炼法的变种。

    力士,自是不缺气力的,更何况他们本就是角斗场的胜者,是优等的人形兵器。

    这些筋肉达人以令人绝望的实力,向敌人以及自己人展示金帐近卫的恐怖。

    数次征伐,先后击杀了十几个抗令者后,军营化远不及猛马部的各附庸部落的人,也知道了规矩为何物,征伐变得越来越有效率。

    空海看了几场后,渐渐觉得乏味了,大同小异,都是我来了,我看见了,我征服了。只等汗国大战土蛮部落联军时再说。

    还有一个无趣的地方,就是大量的时间用在协调和约束队伍上。

    金帐近卫的纪律是不错,其他随行的部落则差了许多。

    个人基础素质还是差,接受能力不强,可塑性低,记吃不记打。

    要知道鞭挞不是目的,而是手段。

    而任何手段一旦频繁使用,也就不金贵了,用医学术语形容,抗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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