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凤凰



小店里安静如斯。

   “你就是陈皮?”一把声音突然横空出世,荡漾在小店的每个角落,甜得就像雪梨蜜糖。

   突如其来,几个痞子神情骇然,因为这把声音就是那个始终背对着门口的人说出来的。

   他们刚进店的时候,存心来这找茬闹事,也不在乎多一个见证人,就没赶客,却没想到那一桌竟然是个娘们儿。

   陈皮虽然对这个来路不明的陌生女人有些震惊警惕,因为她竟随口喊出了自己的名字,极其不简单,但在三十二年的生活历史中,从来只有他玩女人,没有女人玩过他。此刻遇见了个例外,顿时来了兴趣,陈皮回首望去,只见那个戴着鸭舌帽的女人正拿着一张纸巾,兰花指微翘,一寸一缕地擦拭着娇艳诱人的嘴唇,撩人心扉。

   “我就是陈皮,不知你怎么称呼?”他的眼睛死死盯着那双光滑晶莹的小手。

   “你想知道?”女人虽然转过身,却将鸭舌帽压得很低很低,庐山容貌依旧看不清。

   “当然。”陈皮又将视线往下移了移,转到了女人那盈手可握的纤秀双峰上。

   “知道了,会没命的,你还愿意吗?”女人娇唇微张微合,每一句话都腻得人酥软。

   陈皮咽了咽口水,毫不忌讳道:“如果我不知道,比死还难受,快告诉我你的名字吧。”

   女人嘴角轻轻上扬,声若游丝,缓缓吐出两个字:“凤凰。”

   蔡志恒的《夜玫瑰》有一句经典的话:每个人都可以假装欢笑愤怒或悲伤,却无法控制眼神的深度。

   陈皮就是这样,此刻的眼神空洞到没有焦距,近乎一种万念俱灰的绝望空白。

   任何一个人,如果见到自己的七个手下瞬间惨死在自己眼前,都会是这种反应吧。

   这七个人死的时候,没来得及哼一声,就倒地而亡,每个人眉心处都有一个小红点。

   不是子弹造成的,而是一根竹筷子,筷尖从后脑勺穿入,从眉心穿出,无半点差池。

   这个死神,既不是那个抽旱烟的老头,也不是那个神秘的女人,而是那个毫不起眼的矮小青年。

   他的确很矮,身上无论哪里都要比平常人小一半,却很匀称,绝没有一点畸形丑陋。

   他常年穿着一身破旧灰布衫,皮肤黑不溜秋的,偶尔几处露出的肌肉却格外结实。

   此时的他,早已没有了刚才杀人时那种暴戾冷静到变态的妖气,傻傻憨笑着,露出一嘴异常洁白的牙齿,捧着那只绣着大红牡丹的瓷碗,里面盛了大半碗的清茶,表面还飘着一层油渍。他却满不在乎,蹲到老头身旁的门槛上,一小口一小口啜饮,时不时笑着望向那个端着一个精致瓷杯浅尝慢饮的女人。

   瞠目结舌的陈皮一脸呆滞地望着眼前这个女人,感觉到周围的气氛简直要压抑到窒息了。

   这个女人笑得极为清美,像一朵青莲,却没想到她的内心比毒蛇的獠牙还要可怕万倍。

   陈皮当然不懂,有些人即使微笑,也比一脸杀气更加让人胆寒心惊。

   凤凰凝眸望向他,轻笑道:“我刚才就跟你说了,知道我名字,会没命的,你偏不听。”

   陈皮脸色煞白,平时无论在哪个场合,他都绝不会将这句话当真,今天也是如此。

   结果?

   比死还要悲惨万分,毕竟死了,就再也不会有恐惧,再也不会有烦恼,不像他。

   凤凰纤细雪白的右手轻轻把玩着一把形似柳叶的银刀,舞出一片令人眼花缭乱的刀花,清冷雅致,信手拈来道:“陈皮,三十二岁,赣西省彭泽县芙蓉墩镇凉亭村人,家世清白,一岁时,嗜赌成性的父亲被高利贷债主逼得跳塘自杀,母亲因郁郁寡欢而卧病在床,由奶奶抚养长大。七岁时,因同桌咒骂了一句狗娘养的,拿起铅笔插进他的口腔,被勒令退学,从此开始闯荡社会。九岁,第一次偷东西,十岁,第一次抢劫,十一岁,把一个刚认识两天的初中女生初夜夺走,十七岁,成为芙蓉墩镇的地下龙头。同年,母亲改嫁,十九岁,在镇上的夜总会碰到继父正搂着一个女人亲热,拿起水果刀,挑尽脚筋,从此,继父只能天天在家呆着,陪着母亲,二十一岁,……”

   “够了。”陈皮静静听着这个女人对自己的身世史如数家珍般,心里早已臣服。...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