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

    当兵的人,流传一句话。

    当兵后悔三年,不当兵后悔一辈子。

    我见过老一辈的退役军人,腰板挺直,不怒自威,一般不苟言笑。

    阅兵式太整齐划一好看了,曾经最想穿他们的衣服了。再没有比军装更酷的衣服了。

    可惜我是个小趴菜,只是军训这种小场合,第一天就被教官拎出来,不仅耍同边手,踏正步还像跳舞。

    一起跟我拎出来的另一个女生叫王克林,于是我们成了难姐难妹一起去干饭。军训结束了,人家虽然踏正步不行,可是人家考他们专业第一,我特么是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

    军人其实是最反人性的职业,24小时待命什么概念,去高海拔高风险的地方什么概念,所以当我憧憬当兵的英姿飒爽的时候。

    朋友咻咻咻给我浇了几大盆冷水。

    当兵有死亡率的,当兵贼累,那些炮弹贼重,几个人才扛得动,当兵要收手机,当兵要保守国家机密,破坏军婚要逮你去坐牢。

    得了,啥也别说了。这辈子想当兵只能去横店演八嘎了。

    每次看见消防兵被火灾燃到,想想都痛苦,一个油星子崩到都多疼。咋整,这个世界总有人在你不知道的地方守护和平。

    别人不守你怎么蹦广场舞,怎么鸡毛蒜皮。

    周围有小叔叔当XZ兵,川藏兵,每一个身体素质都比我家的人好。

    人间的职业,有的你看着羡慕,但你也只能想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