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见面-第2/3页





    这肯定不正常。

    应婉容长袖善舞的能力都看她的心情,如果把高老汉他们当作自己的影迷,那就简单多了,人生如戏、戏如人生。不过就是看你愿不愿意去演罢了。

    张金花也在应婉容的话语里渐渐谈起高朗小时候的趣事,例如高朗小时候也是上山下海的,每一刻安静。

    读书虽然可以,但是不怎么上心,拖到初中毕业以后就想着去参军了,没想到还真让他成了。

    从十八岁到二十五岁,人生最灿烂的年纪,就贡献给了那绿色的军营。高老汉他们肯定是觉得自豪的,但是也会想念孩子吃的怎么样,睡得怎么样,出任务有没有受伤。

    高朗的气质也是一年比一年锋芒毕露,从青葱少年成长为参天大树,无数硝烟火海里趟过,最后练就一身的铜皮铁骨、铁血铮铮。

    虽然大多数的任务内容家属们并不知道,但是偶尔从高朗嘴里说出的一丝半点,就足够高老汉他们作为吹捧的成本了。

    他们还需要吹吗?儿子本来就是那么优秀。

    周围的人听着听着也入了神,纷纷用敬佩的眼神看着高老汉和张金花,更佩服能守在战士后方的女人——应婉容。

    当军属的寂寞谁当谁知道,男人长年累月不在家,只有公婆陪伴,这日子嫁了和没嫁没两样。虽然应婉容年纪尚轻,但是依旧对她表示尊敬。

    人只要和周围打成一片,接下来就好过的多,第一天的革命友谊加上各自聊天后的认识,车厢里的人还是热情友好的,一整天都热热闹闹的。

    三天两夜的行程转瞬即逝,应婉容下车后觉得浑身筋骨都要错位了,既便有空的时候她也会站站、走廊里走走路,但是坐火车真是太难受了。

    污浊又闷热的空气,里面什么味道都有,大多数都是乡下人自备的吃食,她该感谢还没被方便面控场的这个时候。

    要知道再多过几年,到处就都是红烧牛肉面的味道,算是居家旅行必不可少,国人最爱的一种吃食了。

    张金花和高老汉看见火车停了,急忙忙的一人拎起一个蛇皮袋,和拥挤的人群一起往外挤,应婉容嘴角抽抽,万分不理解为什么一群人非要这样挤出口。

    票早晚可以剪到,但是一窝蜂的挤效率也不会高多少,何必呢?

    张金花甚至不忘招呼儿媳妇快点跟上他们,别走丢了。“婉容!快点,一会儿人就多了!”

    应婉容虽然不会觉得自己一个大活人会丢,还是提着自己的小包,抚平裙摆上的褶皱,乱掉的发丝在车上就整理好了,无时无刻不注意自己仪容的她万万没想到,这些都是白瞎。

    她就像是一滴水落入了大海,除了随波逐流就没第二个选项,抱着孩子拎着包裹的中年女人歧途让大儿子从检票口逃票,正和检票员掰扯身高问题,耽误了会儿事。

    人越聚越多,这个小风波终于过了,人流又开始涌动起来。应婉容和张金花他们一起走出车站时是真真就剩一口气了。

    高老汉和打电话来通知的人说好了到站时间,所以门口早就有人在等着了,一名年轻士兵穿着迷彩服,额头上满是汗珠,长相秀气,手上还举着牌子写着高朗的名字。

    张金花和高老汉不识字,但是高朗的名字还是认识的,不等来人过来询问,就主动上去去问是不是高朗的战友。

    “阿姨,叔叔,我叫于文耀,你们叫我小于就好了。”于文耀把纸牌放下,看见一道娉婷的身影走进,火红色几乎灼烧了他的眼。

    年轻的小兵哪里受得住应婉容这种怒放的美,脸一下子就胀红了,眼神躲躲闪闪,看她走到高老汉身后,还在猜测,听说队长有个妹妹,难道这就是?

    一颗年轻的心扑通扑通的,正要长出爱情的花就听见张金花对他说道:“这是我儿媳妇,朗子的媳妇,这次和我们一起去看朗子。”

    媳妇、媳妇?噗……还没长成的爱情瞬间夭折,就像漏了气的气球干瘪的瘫在烈日下。

    应婉容礼貌的对他说道:“你好,我叫应婉容。”然后目光就移开了,四处打量这个小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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