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录 第六十四章:真相-第2/2页



    

        张启明很早就对自己的妻子怀恨在心,他们两人结婚很早,在前者还没有发家致富时颜玉就已经跟在他身边了。

    

        都说这男人有钱就变坏,而且二人结婚十多年来,颜玉都未能给张家诞下一儿,产下一女,这件事情让张启明萌生了出轨的想法。

    

        但这颜玉虽然是个恋爱脑,但同时又是个极其有原则的女人,她可以接受张启明的所有缺点,甚至宁愿默默忍受婆婆的怪罪,还是依旧爱着张启明,但对于出轨这件事,自己明确地告诉张启明,如果被发现立马离婚,没有商量的余地。

    

        偏偏他们俩在婚前签了协议,如果离婚那么婚后财产五五分成,庞大的资产如果被分成一半交给对方,这是张启明完全不可能接受的事情。

    

        于是他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准备杀掉颜玉一了百了。

    

        可颜玉很恋家,也没有工作,一天天就在家里看看电视,约约朋友,打打麻将,张启明根本找不到动手的机会。

    

        眼看计划无望实现,每天看着眼前这个自己根本不爱的女人在家里吃自己的睡自己的,心里更是感到极其厌恶。

    

        正巧这次遇到了干女儿小晗这件事情,需要二人一起返回一趟清水镇,这让张启明觉得终于让自己等到了来之不易的机会,于是决定就在这几天动手。

    

        一开始张启明打算将颜玉的死伪装成意外,但尝试了好几次,都被旁边目击者所救,最后一次还引起了罗涵的怀疑。

    

        在被罗涵旁敲侧击的暗示之后,张启明意识到伪装成意外的这个方法可能行不通了,在经过长时间的深思熟虑后,一个冰冷的念头浮现在他的脑海中,那就是:谋杀。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突然发现自己的干女儿小晗的身形与妻子颜玉很相近(这件事情是后来罗涵从前台小姐那里了解到的),于是一个恶毒的计划便产生了。

    

        在案发当天,张启明先是将妻子支走打麻将,然后将小晗的尸体从后花园的小屋中抬出,顺着防火梯来到卧室窗户附近,将尸体搬进卧室内。

    

        他给尸体换上颜玉当天出去打麻将时穿的同款衣服,接着将尸体面朝下摆着,头发故意弄得散乱,并且露出死者后脑勺的伤疤,再往上面涂上红色,以此来混淆视听。

    

        接着在临走时发现女孩的手指上没有戴着戒指,而自己夫人手上常年戴着戒指,很引人瞩目,觉得如果尸体的手上光秃秃的很容易露馅,于是在卧室里找到了一枚很相似的戒指想给女孩戴上。

    

        戴戒指的时候张启明发现,女孩的无名指太细了,符合妻子尺码的戒指戴在她手上根本戴不牢固,再加上自己初次作案,内心紧张,于是干脆戴在了女孩的中指上,然后顺着窗户和防火梯逃离了现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