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 三年



    “四三六零年二月一r,夜,大雪,我在提卢拉格”

    “新年的第二个月,我终于来到了提卢拉格。(更新速度最快记住本站即可找到本站)”

    在一间看上去是旅馆的房间里,一个女人坐在口边的桌子上写着r记,在身后熊熊燃烧着的壁炉里的火光的映照下,可以看见这是一本很厚实的手札,而且页面之间也有些磨损,显然是用了有些年头了,不过那个女人的手里的石墨笔确是新的,这种十分容易损耗的东西的寿命不可能跟一本珍贵的手札相提并论,房间里的壁炉虽然燃着熊熊的火焰,但是这个女人似乎还是很怕冷,身上还是穿着厚实的由毛皮跟充斥着绒毛的布料做的大衣。

    有人说,看一个人是否是健康的,就从她的手上可以看得出来,显然这个手里拿石墨笔在写着r记的女人的身体似乎不怎么好,因为她的手很苍白,尤其是指甲背上,没有一丁点白se的月牙,虽然说费伦世界没有职业医生这个行业,但是很多医学上的东西还是有的,只不过是没有人把它整理成一个体系,其中一条就是当一个人的指甲里没有一点的白se月牙的时候,她的身体就不怎么样。

    伴随着幽幽的火光,在看到了她的脸之后,可以证明,之前的猜测是正确的,因为这个很美丽的女人的嘴唇似乎也是毫血se,正常的情况下一个身体健康的人的嘴唇是润红se的,如果说这个颜se越发的浅淡,就证明她的血液循环就越差,自然的,身体也就越不健康。[

    “咳咳~”伴随着几声咳嗽,这个女人似乎为了让自己能够呼吸的更顺畅一些,就摘掉了扣在了自己头上的帽子,黑se的长发如水一般的流淌了下来,两只略长略尖的耳朵证明这个女人是一只半精灵。

    显然,敢于在费伦世界单独行走的半精灵都是有着一些本事的,如果不然的话,早就被处不在的奴隶贩子给抓走了,“呼~”长长的出了一口气的半精灵似乎感觉舒服了很多,拿起了放在桌子上的石墨笔,继续的写了起来。

    “本来我很早就想来到这个传说中特别美丽,特别和平的国度的,但是我有一个特点,任何美好的东西,我都喜欢放在最后来欣赏,这会给我一种莫名的期待,就像过去,我曾经期待过那个男人一样。”

    “事实证明,五年过去了,确切的说,从我离开不列颠帝国到今天已经过去了四年两个月零一天,如果今天也算的话,他一次都没有联系过我,让我有一种感觉,他是一阵风,吹过我这里,却从未停留。”

    “不过有些黑se幽默的是,他这阵风停留在了我姐姐那里,我永远也忘不掉那双眼睛看着我姐姐的时候的所流露出来的情绪,那是我一直所渴望的,其实我不在意他有几个女人,我也未曾嫉妒过我的姐姐,也许就像他所说的,我在他的眼中只是一个小孩子而已,他一直都拿我当成妹妹来看待。”

    “不过说实话,我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嫉妒我的姐姐的,也不知道现在她跟那个男人发展到什么程度了,虽然五年了,我一直也没联系过她,不过每当我遇到吟游诗人的时候,我都会跟他们打听一下,不列颠帝国的女王是否结婚了,令我气愤的是,这个混蛋男人耽误了我,也耽误了我的姐姐,我很清楚,我的姐姐是喜欢他的,可惜,也不知道为什么,过去了五年他们两个也没有什么动静,如果是因为我的话”

    写到这,这个女人顿了顿,似乎是想平复一下自己的情绪,当然她为此所做的就是擦了擦眼角。

    “算了,不提他了,我发现,我这本手札里几乎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出现他的影子,所以说半精灵的这个该死的本xng真的像我的姐姐所说的一样,是那么的该死。”

    “还是说说我最喜欢的提卢拉格吧,这个国家有着全费伦都闻名的天空之镜,那个湖面因为含着大量的盐分,论是冬天,还是夏天,哪怕是下着大雪都不会结冰,跟我曾经最喜欢的耐森湖一样,站在那宽广的湖边,甚至走进浅水区,你会有有一种你踩在天空中的感觉,地面上的影子是另一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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