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合一门大弟子-第2/4页



    当时看见有人在那包子铺买馒头,他看见馒头,才生出今天中午炖骨头汤,吃馒头的想法。

    炖了一上午的骨头,果然已经骨肉分离,都不用咬,轻轻一吸,骨头上的肉就能被吸进嘴里。

    肉中带着浓浓的骨头香。

    鲜味十足。

    骨头里面的骨髓也能吸进嘴里,骨髓的鲜味就更足了。

    吃完的骨头,随手扔在院子的地砖上,李仲武看了一眼地上的骨头,心里忽然有些怀念小时候家里养的那条黑狗。

    可惜,那时候家里穷,年底的时候,老爸就把那条狗卖给了狗贩子,狗贩子当场就用绳子系住狗脖子,然后在他家门前的树丫上,将那条狗生生勒死。

    那一幕,对当时年仅五六岁的他来说,太残忍了,他哭了很久。

    自那以后,他家就再也没有养过狗。

    但李仲武内心深处,却总是记得小时候那条狗每天和自己一起玩耍的零星画面。

    身为独生子,他小时候是孤独的。

    五六岁时,家里养的那条狗,就是他的玩伴。

    亲眼看着每天陪自己的玩伴,就那么被人勒死,那种感觉不是一般人能体会的。

    而此时,他看着自己刚刚随手扔在地上的骨头,便心想:要是有一条狗,这块骨头就不会浪费了。

    他心中生出了养狗的念头。

    在这个新时代,他形单影只,偶尔也会觉得孤单,有一条狗陪着的话,也能让家里多点生气。

    狗名字,他也想到了。

    就叫专家,专门看家的意思。

    当然,想到这个狗名,也有另一层意思,以前生活在21世纪的时候,他总觉得专家不靠谱,经常发出一些反人类的言论,那时候,他和很多国人一样,是厌恶专家的。

    但如今生活在三千年后的世界,整个世界都没有专家一词了,他反而有点怀念。

    就想着给自己的狗取名专家。

    脑中转着这些念头的他,并没有停下吃喝。

    肚子吃得半饱的时候,院门忽然被人敲响,挺礼貌的敲门方式,响两声,停几秒,又响两声。

    谁?

    他买了这套院子以后,还没把这个住址告诉任何人,按理说,不会有熟人来这里找他。

    “谁啊?”

    李仲武停下吃喝,扬声问了一句。

    “李先生!是我,严振新特来拜访!”

    院门外传来严振新的声音,李仲武听着有点耳熟,记起几天前的清晨,在居新荷的别墅院门外见过的那个银领巡捕。

    一个长得挺帅、英气勃勃的巡捕。

    他对这个银领巡捕的印象还不错,犹记得那天清晨,此人问了他几个有关片场爆炸案的问题,最后还问他能否跟他学擒拿手和硬气功。

    “来了,稍等!”

    李仲武放下手上的汤碗、馒头,心念一动,从随身空间里取出一包纸巾,抽出一张,擦了擦手,心念又一动,纸巾便全部回到随身空间,他这才起身走向院门。

    院门打开,让李仲武略显意外的是——门外只站着银领巡捕一个人,并且此人手中还拎着一坛酒。

    李仲武还没开口,门外的严振新已经露出笑脸,道:“李先生,咱们又见面了,上次见面,我好像没有自我介绍,现在我介绍一下自己,在下严振新,严厉的严,振作的振,新旧的新,今天特来拜师,希望李先生能不嫌我资质平平,收我为弟子,这是我的拜师礼!请笑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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