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妃英理的报价



    当晚八点三十分,一家甜品店。

    “妃律师,非常感谢您能够拨冗特意前来……”汉斯还没有来得及说完,便被妃英理挥手打断了。

    “不需要那么多客套话,我要介入的案件有很多,所以我非常忙。”左手捏着一份三明治,仪态完全不在工作状态中的妃英理用右手将另外一份文件推到坐在她对面的汉斯和胡桃之间。“具体的事情四宫先生已经和我说过了,所以这是一份清单,里面的资料你们尽快找齐——对面是占了法理的,如果不能在第一时间准备好这些材料的话我可能没有充足的时间来应对。”

    “好的……”有些讷然地接过清单,汉斯扫了一眼——除了最基本的继承文件之外,其中大多数有关高桥教授近些年来的财务波动:在股票市场和更高风险投机市场的投资状况;参加大金额赌博的次数的状况;参加慈善捐赠的状况;继承地产和新购入地产的清点情况……

    “请问一下,如果事态正常发展的话,最后法院更可能达成什么结果?”将这些名单交给身旁的胡桃阅看,汉斯提问。

    “民法三十二条二款,”妃英理解释的很干脆利落。“如果继承权因为失踪的撤销而丧失,那么原继承人有义务在实际收益以内的范围归还所有财产。与此同时,这笔遗产不存在固定形式,无论款项被以何等产生实际收益的方式花掉,都被认为这笔遗产继承所带来的财富仍然存在。换言之,就算当初被继承的那笔资金已经被花光了,你们仍然有义务归还与当初继承资产规模相匹的额度给作为第一继承人的起诉方。能明确避免财产返还的无非就是以下两种情况:善意捐出和博彩损失。如果高桥教授的绝大多数财产都是从那次继承中取得的话,很可能也会因为继承顺序的改变而重新失去几乎所有财产。”

    胡桃的脸上露出了惶恐的神色,而汉斯的表情反而非常冷静。

    “话说回来,”妃英理忽然调转话头,看向胡桃。“高桥教授此前继承的金额数目,小姐您有什么值得提供的线索吗?比如继承的大概时间和金额。”

    “应该是1972年的时候,爷爷和我说过。”胡桃想了想,不太确定地回答着。“具体金额就不太确定了,反正我们家绝大部分财产应该都是那个时候继承过来的。”

    “1972年啊,”妃英理的目光忽然锐利起来。“嗯……如果是这样的话,或许结果也不一定会太糟糕?小姐,请你们尽快将有关的所有资料都转交给我。如果我的猜想能够成立的话,那么或许还有机会最大限度地为你保留财产。”

    “还有一个问题,”汉斯再次提问。“对方之前冻结了高桥教授的遗产,包括银行账户。所以胡桃现在没有办法从账户当中支取金钱了——请问,整个遗产争端大概需要多久才能结束?”

    “这个恐怕快不了,”妃英理瞥了汉斯的衣着一眼。“如果大家快进快出的话,最后的结果一定是胡桃小姐带着一小部分收入被赶出家门。我需要足够的时间来和对方进行拉锯,用我的个人辩护能力来瓦解对方的攻势。虽然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但我想……至少几个月以内应该结束不了。不过放心,在这段时间内,我可以确保对方也没有办法前来干涉你居住在高桥宅当中的权利:尽管根据继承原则,这套房子应该属于对方,但是在诉讼结束之前,他的继承权还不会被恢复。而当对方可以重新索回这套房子的时候,你的其他资产也已经解冻了,至少不会束手无策。”

    “那我接下来的花销怎么办……”胡桃犯难地嘀咕着。

    “走我的账吧,”汉斯耸肩。“反正就只有你一个人的开支,我卡里还算有些钱,至少帮你把这段时间的日常开支包掉不成问题。”

    “嗯,我想不用麻烦安城哥了?”胡桃却感觉有些不好意思。“那个,往生堂那边的账目应该还是活动的,所以我想或许我可以从那里预支一些我爷爷的那份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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