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故事



木屋分为两层。米尔斯开门就是客厅,客厅左边和右边分别是厨房和餐厅,右边的餐厅有通往二楼的楼梯,二楼是两间卧室、一间书房和工作室。

所有的家具都被蒙上灰尘,这也正好,这里并没有让他们进来过的痕迹。

“我还是十年前搬出去的,我还记得她最喜欢蓝仙子了,每年都往山上走。只是到了那年,一切都变了”他说着就走上二楼,博尼尔也紧跟着他。

“那年真的是一场天灾,也不仅仅是天灾,更是**。”他继续说着过往,博尼尔问:“我可不清楚当年的事情,但我想知道那一场天灾究竟是什么。”

米尔斯踏上二楼,转身就对博尼尔说:“那场天灾对于你来说太远了,但对于我来说特别近。我有种预感,我们回来的时候,这里会发生巨大的变化。”

他湛蓝的眼睛如钢刀一般,直视着博尼尔,用几近沙哑的声音说:“你真的要听?”

博尼尔咽了一口唾沫,用沉稳的声音回答:“是的,先生。”

“我要说的天灾是在第四代族长刚上任不久,第三代与狼皇一同战死的故事。”

“那时候我也只是一个学生,也就是现在学校第一批的学生,而我的老师,也就是你们口中的第四代族长——伦萨斯先生。”

“我要不是因为天赋原因我也不会进入学校,而是成为士兵来巡逻四周。当时的学校可是不收现在这种乳臭未干的孩子,而我的天赋也是在同辈中少有的天赋——判决。”

“伦萨斯先生的天赋可以说是最特殊的,他身为族长每日需要稳定族内秩序,而我们通常都是用他所刻的笔记学习。

而我天赋的特殊性足以让伦萨斯先生亲自教导,而我也常帮伦萨斯先生搬运笔记和雕刻笔记。当时可没有现在这么轻便的羊皮纸来书写,虽然羊皮纸直到现在也还是那么贵。”

“也因此,我可以受到伦萨斯先生的教诲,我也时常向伦萨斯先生讨教问题。在这期间,我遇上了我一生的挚友,也就是你们口中的疯子——萨摩。”

听到这,博尼尔不免得有些惊讶,于是说:“那个写**的疯子和你是同一代的人?您管他叫做挚友?”

博尼尔对于萨摩的了解仅仅是当时的族史,而与萨摩的书籍通常被严格禁止。

“萨摩对于天赋的使用和理解在当时可以说是十分超前了,但过于超前也没有几个人会相信。我用书上的知识按照他的方式理解,发现这个见解哪怕放到现在都是少见的。于是就与他讨论起来,我们越聊越投机,于是我们开始写起对天赋的应用相关文章。”

“哪怕他是生活在这个时代,他对整个伊西蒙族的价值足以与青铜武器相当。”

“直到那年……”说着,他的神情又低沉了下去。

博尼尔立刻从楼下拿了两张椅子,搀扶着他坐下。

在其面前挥了挥手,见他毫无反应,对他说:“您不说完,我们怎么去找诺德?又怎么为您的妻子献花?”

听到妻子这词,米尔斯才缓过神对博尼尔说:“抱歉,老毛病又犯了。”

博尼尔毫不在意的说:“你还在意这个?拜托,我们也是在草原上与它们厮杀过的,你自己犯了多少次病你当我没数过?”

米尔斯开口:“那我就继续讲,那一年算是最黑暗的时代。我在那一年到来前的最后一天建好了我现在住的房子,也是我与妻子的最后一面。”

“她当时还和我坐在一起畅谈未来的人生,

然后我看着她的脸色逐渐变得苍白且毫无血色,我感到不妙,就抱着她找萨克祭司和伦萨斯先生。”

“而我看到他们的脸上的神色变得凝重,当时的我也隐隐明白妻子是什么情况。但我不敢问他们妻子是什么情况,他们把我拉到一边用沉重的语气对我说出了她患的病,这我一生中最焦虑的时刻,因为那是病化。”

听到病化一词博尼尔顿时紧张起来,因为这种病根本没法医治。哪怕到现在也还是有一大批的病人在等待刽子手的屠刀。

“病化,对,就是那该死的病化夺走了她的生命。她才二十二岁就离开了我,而现在这该死的病化还是存在。我经常看着她晚上忍受高温的痛苦,你是不知道她当时的皮肤的跟烧红的铜一样,她浑身都发热,而就是这些热让她无法入眠,每夜我都能听到她的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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