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精微奥义-第2/3页





    如今这边已经要一万多一平米,持有到2o17年大约4万5至5万一平。

    冯见雄一边看,刘教授一边还怕他不认可房子的价值,在那儿给他解释:“这个盘是o2年开盘预售的,从我付钱到现在,刚好满5年了,所以税费可以省一些。

    但你也知道的,如今国内的地产商怎么肯盖好房子再回笼资金?都是地皮到手稍微起个地基、拿到预售许可证就开卖了。

    我们现在在的这幢,是o2年交的钱、o4年底才盖好交付的。我o5年开始装修,装好到现在也就一年多点儿,基本上也没住过,完全就是新房。一直搁在这儿散味儿,你随时可以办事用。

    我5年前付钱的时候才6ooo多一平,但现在你拿出去喊1万2一平肯定抢着要,这都是实打实的价。说不定遇到喜欢湖景房的、喜欢莫愁湖景致的,1万3到1万4都能出手。”

    冯见雄在那儿俯瞰莫愁湖观景,入了神了,所以一时没有答应,倒惹得刘教授不安起来。

    直到门铃响了、楼下小饭店的老板娘把一堆外卖送上来,冯见雄才回过神来。

    他听刘教授越说越自夸,笑着摆摆手:“放心,我没怀疑这套房子的价值——来,咱边吃边聊,谈正事儿吧。”

    两人在大餐桌上把菜肴摆开,刘教授还从储藏室里拿出一瓶茅台,开了给各自斟满一杯。

    冯见雄也把今天特地随身带的相关文件、自己的笔记拿了出来,很随意地摊在桌子上。

    两人碰了一下杯,冯见雄吃了几口猪耳、牛尾之类的凉菜,冯见雄就开始面授机宜。

    “这次最高院的我通盘看了,有个很大的漏洞。如果你这辈子打定主意站队国知局了,那把这个风险的系列论文课题做出来,绝对可以再高升一步,成为国知局的常备专家组成员。当然,也会得罪最高院,所以你本人这辈子就别打去律师事务所、亲自下场打官司的主意了。”

    冯见雄的开场白,调子就定的很高。

    但刘教授丝毫没觉得冯见雄在吹牛,也没有插话,只是摆出一副虚心聆听的样子。

    没办法,冯见雄创造奇迹的事情已经做了太多了,以至于和他合作过的人都习惯了。

    冯见雄便吃了两口菜,继续说道:

    “你看,这次最高院的草稿里面,对于‘明专利的申请审查程序、及救济流程’,就有一定的插手——具体条文我就不一个个字读了,你也是懂行的,都明白。我就说重点。

    你也应该知道,往年最高院从来没有插手过专利的申请、以及有效/无效过程中的事务,最多只是直接引用国知局的涉案结论,进行相关的专利诉讼判决。这一块儿,按照原先明文规定,是1oo%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也就是国知局说了算了。

    但现在这次,尽管最高院法理上依然没有越权,却在解释里面调整了‘国知局究竟怎么依法行使授予的行政职权’、作出了一定的指手画脚尝试……”

    刘教授眼神一眯,听得很仔细。

    他知道,法院系统出的“司法解释”,虽然理论上也可以是包罗万象的,但实际操作中,更多只是解释那些“涉诉条款”。

    通俗地解释,就是那些打官司的时候会用到的条款。

    而“非涉诉法条”,司法系统一般是很少专门去解释的。

    就用来举一个简单通俗的例子好了。

    比如,第三条:国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m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这条一般来说就属于“非涉诉法条”。

    因为其规定的内容,属于“行政授权”,也就是定“哪个衙门依法可以管哪些事儿”。

    除非是极端个别的理论情况下,否则,一般是不会有人把这条法条用在打官司上的。

    而打官司用不到的法条,法院系统想去解释,这就有些敏感。

    一般情况下,是极少捞过界的。

    刘教授仔细咂摸了一下,觉得快说到戏肉了,便又敬了冯见雄一口酒,示意他说下去:“那这里面,你看出哪点儿有风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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