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鏖战-第2/3页



    洛萨“嗯”了一声。

    他其实能够明白让娜的顾虑,有人说,一头雄狮带领的绵羊,能胜过一头绵羊率领的狮群。

    但实际上,前者的破绽只会比后者更大。

    让娜从始至终,就没有跟这些大宋厢军或是民兵并肩作战的想法,把羊群掺入狮群当中,只会使狮群也失去勇武。

    驱羊吞狼这种战术,不仅让娜用起来顺手,渔猎出身的金人同样顺手。

    更何况,金人南下,就一直在打这种驱羊吞狼的仗。

    十七个金国骑兵,赶得两千名宋军抱头鼠窜,折损将近一半的战例,还是洛萨讲给让娜听的。

    仅十七个人,就算生有三头六臂,能真正杀死的宋军也就百十号人罢了,余下的,都是互相践踏而亡。

    让娜伸手按住眉心,滴咕了一句:“吉尔告诉我,敌人已经派出了第一支百人队,向车垒发起试探性的进攻了。”

    吉尔作为守护骑士,他跟让娜是有着特殊的联系的,这使让娜不仅能接收到吉尔的消息,甚至还能通过吉尔的眼睛来洞察敌情。

    “但愿他们能够顶住压力。”

    洛萨轻叹了一口气,他们这支骑兵,只有在战事最关键的时候出击,才能起到一锤定音的效果。

    否则,就会轻易被数倍于己的敌骑拦截。

    ...

    城外。

    金兀术(zhu)或者说完颜宗弼此刻的心情很糟糕。

    他怎么也没料到,自己麾下的前军竟然会莫名其妙葬送在这种地方。

    “这清水县城的宋人,竟敢杀我使者,那伙伏杀我前军的敌人,一定就藏在这儿!”

    金兀术再清楚不过这些所谓宋人的骨气了,他一路带兵杀来,那些县城大邑哪个不是紧闭城门,任由他纵兵劫掠乡野。

    若非他赶着时间想要南下擒获那赵宋官家,只消稍微一围城,就能吓得那县官,豪强奉上酒肉美女,金银财宝,任凭他们取用。

    金兀术麾下的汉人参军谏言道:“四太子,咱们追击已经够深了,如今您仅带了本部半个万户的兵马,若真出了什么问题,挞懒副帅那里可交代不过去。”

    “呵,区区宋人,何足道哉,柔懦不武,若妇人然,我这五千兵马,便可纵横江淮。”

    金兀术面露轻蔑,但心中,却也生了打道回府的念头。

    毕竟,这宋人之中也不都是酒囊饭袋,譬如前段时间去刺杀完颜挞懒的一个青衣道人,剑法极为高明,当着他数百亲军护卫的面,险些要了这大金国元帅左监军的脑袋。

    好在完颜挞懒身边豢养了两个萨满祭司,施咒打跑了那道人。

    眼下,自己孤军深入,若再在这县城折损个几百士兵,那就真没什么南下的必要了。

    “总之,要先灭了这清水县城,给我麾下的儿郎们报了仇再说。”

    金兀术攥着·“传令下去,伐木取材,准备修建攻城器械,破城之日,所有男女奴隶,金银财宝都归儿郎们所有。”

    参军突然像是看到了什么不敢相信的事物,惊异道:“四太子,快看!”

    金兀术有些疑惑地循着声音看去,只见那城门豁然洞开,排着整齐队列的甲士,从城门当中驾着车马,从中鱼贯而出。

    “这些宋人,是要出城向我投降了不成?”

    参军劝谏道:“四太子,谨防敌人有诈!”

    金兀术沉默了片刻,微微点头:“事出反常,的确要小心。我倒要看看,这宋人在搞什么花样。”

    眼下,他手底下的军队,正向清水县城靠拢,两方相隔数千米,这段距离,若是不管不顾,几分钟内,他手底下的拐子马就能杀到城墙边上。

    但金兀术并没有抓住这一时机,反而传令全军不可妄动。

    直至,那一片车垒当中,突然竖起了一杆金色双头鹰的大旗,数百枚血淋淋的头颅,被“宋军”拽着鞭发,将其系于车马之上。

    金兀术目龇欲裂:“果然是这些宋人干得好事,他们以为布置了一层车垒,便能抵挡我大金国的铁骑,我要他们血债血偿!”

    ...

    数百骑拐子马率先出动,这些轻装骑兵,并未直接向车垒发起进攻,而是试探性地在旁游曳,以骑弓射击。

    但他们刚一靠近,便遭受了重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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