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令人向往的金发天国



    后续的战斗再无悬念。

    林凌并没有急着去抢人头,而是在虫头前方老远处捡回了脱力的雪莉。

    抱着雪莉回到卡修神甫身边,林凌终于松了一口气。刚才为了抱雪莉,他只能将青莲剑别在腰间,想到青莲剑的锋利,每走一步都是心惊胆战。

    现在回来抢人头,抢两只肯定来不及了,看到青狼那边恶心的满地白骨,林凌还是决定往银狼那边养眼的大胸奔去。

    糟糕,加莫尔那家伙不打算给我留机会。

    莲娜匕首上的麻痹毒药终于起了作用,银狼力竭之后再也压抑不住毒性,动作开始滞怠起来。加莫尔抓住战机,将身上残存不多的斗气提升到极致,拳头汇聚着火光,往银狼胸口砸来。

    “一字剑.分金.雁行”

    林凌风风火火赶来,纵身一跃,在加莫尔肩头一踏,双手反手握剑,金色剑芒从银狼肋下位置斜斜上撩,直接将狼身剖成两截。

    这洗髓过的身体真的不错,轻盈有力,弹跳惊人,打家劫舍、抢人头必备。

    林凌又得意忘形了。

    “DoubleKill——剑仙林凌,支援:加莫尔、莲娜。”

    “欧耶,我爱你们。”

    “给我滚下来。”加莫尔一声咆哮,吓得林凌差点从他肩头掉下来。

    “咯咯~!”

    莲娜媚眼含春,眼神不住的在林凌下体打量,更是笑的花枝乱颤,直颤得胸前“两只玉兔”摇曳喜人。

    林凌赶忙护住下体,跳了下来,一脸尴尬。

    “别遮了,都看光光了,连你那粉嫩白皙的屁股都看的清清楚楚。”莲娜狐媚的笑着,舌尖轻舔,好像还咽了口口水。

    “呵呵,呵呵,我们摸......,摸尸体。”林凌不敢再与她对视,干笑几声,蹲下身就伸出了贼爪。

    “看我大红手。”

    靠,没人告诉我,狼人是黑血啊。

    战后收入:狼人脚镣一对,项圈一根,戒指一颗。

    黑到它姥姥家了。

    这项圈比我腰带还粗,这脚镣倒是不错,如果能再小一点,做成手铐铐在莲娜身后......

    “咕嘟”一声,林凌也咽了一口口水。

    不行不行,变了一次魅魔,自己的思想都向变态恶魔看齐了。

    “鉴于你们苦劳最巨,我就拿个戒指走了。都是纯金的,你们赚海了。”

    有了上次搜刮基佬的经验,林凌一眼就看穿这个雕纹精美的戒指才是值钱货。虽然说是戒指,大小做手环都差不多,还是拿去感谢雪莉的赠衣之恩吧。

    林凌乐呵呵的走了,留下身后相视无言的加莫尔和莲娜。

    “莲娜,你说回头,我要告诉他狼爪是戴不上戒指的吗?”

    “啊,那他拿走的是什么?”

    “狼人丁环~!”

    “呃,他变态,你懂得这么多更变态。”

    莲娜冷冷地瞪了加莫尔一眼,蜂腰一拧,扭着丰满圆润的美臀往卡修神甫那边走去。

    加莫尔望着她远去的背影,无比郁闷的喃喃自语道:“这些都只是部落风俗而已啊。”

    ......

    那厢艾米丽和罗亚也结束了战斗,大家又重新聚到了一起。

    “谢谢你勇士,没有你,我早死在坑道蠕虫腹中了。”

    卡修神甫双眼蒙着白布,换上了一身白色祭师长袍,从手上包扎的情况来看,里面的皮肤肯定伤的也不清。

    林凌也终于不用再穿“齐丁小短裙”了,罗亚那里搜刮来的衣裤被他斩掉几截穿在身上,倒也还有几分风采。此时,卡修神甫的感谢,他实在受之有愧。

    “别,如果不是因为我多嘴,你也不会遭此大难。”

    知错认错一直是林凌的一个最大优点,就是改不改嘛,还要两说。

    “敌人能够这么耐心的潜伏,肯定还是会逮到机会的,你也不用内疚。”

    卡修神甫看得很开,弄得林凌更加不好意思。

    突然,他想起一个疑问。

    “为什么坑道蠕虫喜欢盯紧了你和雪莉,难道是因为你们的金发?”

    “这些说来话长,还要从我们大陆阵营说起。”

    一听卡修神甫说来话长,林凌就知道肯定很长,于是选了一个干净些的地方盘膝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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