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令人向往的金发天国
后续的战斗再无悬念。
林凌并没有急着去抢人头,而是在虫头前方老远处捡回了脱力的雪莉。
抱着雪莉回到卡修神甫身边,林凌终于松了一口气。刚才为了抱雪莉,他只能将青莲剑别在腰间,想到青莲剑的锋利,每走一步都是心惊胆战。
现在回来抢人头,抢两只肯定来不及了,看到青狼那边恶心的满地白骨,林凌还是决定往银狼那边养眼的大胸奔去。
糟糕,加莫尔那家伙不打算给我留机会。
莲娜匕首上的麻痹毒药终于起了作用,银狼力竭之后再也压抑不住毒性,动作开始滞怠起来。加莫尔抓住战机,将身上残存不多的斗气提升到极致,拳头汇聚着火光,往银狼胸口砸来。
“一字剑.分金.雁行”
林凌风风火火赶来,纵身一跃,在加莫尔肩头一踏,双手反手握剑,金色剑芒从银狼肋下位置斜斜上撩,直接将狼身剖成两截。
这洗髓过的身体真的不错,轻盈有力,弹跳惊人,打家劫舍、抢人头必备。
林凌又得意忘形了。
“DoubleKill——剑仙林凌,支援:加莫尔、莲娜。”
“欧耶,我爱你们。”
“给我滚下来。”加莫尔一声咆哮,吓得林凌差点从他肩头掉下来。
“咯咯~!”
莲娜媚眼含春,眼神不住的在林凌下体打量,更是笑的花枝乱颤,直颤得胸前“两只玉兔”摇曳喜人。
林凌赶忙护住下体,跳了下来,一脸尴尬。
“别遮了,都看光光了,连你那粉嫩白皙的屁股都看的清清楚楚。”莲娜狐媚的笑着,舌尖轻舔,好像还咽了口口水。
“呵呵,呵呵,我们摸......,摸尸体。”林凌不敢再与她对视,干笑几声,蹲下身就伸出了贼爪。
“看我大红手。”
靠,没人告诉我,狼人是黑血啊。
战后收入:狼人脚镣一对,项圈一根,戒指一颗。
黑到它姥姥家了。
这项圈比我腰带还粗,这脚镣倒是不错,如果能再小一点,做成手铐铐在莲娜身后......
“咕嘟”一声,林凌也咽了一口口水。
不行不行,变了一次魅魔,自己的思想都向变态恶魔看齐了。
“鉴于你们苦劳最巨,我就拿个戒指走了。都是纯金的,你们赚海了。”
有了上次搜刮基佬的经验,林凌一眼就看穿这个雕纹精美的戒指才是值钱货。虽然说是戒指,大小做手环都差不多,还是拿去感谢雪莉的赠衣之恩吧。
林凌乐呵呵的走了,留下身后相视无言的加莫尔和莲娜。
“莲娜,你说回头,我要告诉他狼爪是戴不上戒指的吗?”
“啊,那他拿走的是什么?”
“狼人丁环~!”
“呃,他变态,你懂得这么多更变态。”
莲娜冷冷地瞪了加莫尔一眼,蜂腰一拧,扭着丰满圆润的美臀往卡修神甫那边走去。
加莫尔望着她远去的背影,无比郁闷的喃喃自语道:“这些都只是部落风俗而已啊。”
......
那厢艾米丽和罗亚也结束了战斗,大家又重新聚到了一起。
“谢谢你勇士,没有你,我早死在坑道蠕虫腹中了。”
卡修神甫双眼蒙着白布,换上了一身白色祭师长袍,从手上包扎的情况来看,里面的皮肤肯定伤的也不清。
林凌也终于不用再穿“齐丁小短裙”了,罗亚那里搜刮来的衣裤被他斩掉几截穿在身上,倒也还有几分风采。此时,卡修神甫的感谢,他实在受之有愧。
“别,如果不是因为我多嘴,你也不会遭此大难。”
知错认错一直是林凌的一个最大优点,就是改不改嘛,还要两说。
“敌人能够这么耐心的潜伏,肯定还是会逮到机会的,你也不用内疚。”
卡修神甫看得很开,弄得林凌更加不好意思。
突然,他想起一个疑问。
“为什么坑道蠕虫喜欢盯紧了你和雪莉,难道是因为你们的金发?”
“这些说来话长,还要从我们大陆阵营说起。”
一听卡修神甫说来话长,林凌就知道肯定很长,于是选了一个干净些的地方盘膝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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