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王爷



    ;广云市广云路,有着酒吧一条街的称号,当然,除此之外,还有许多附带的消费场所,比如小吃店,服装店,首饰店,等等等,但是这儿的消费水平比起外面的一些所谓商业中心来讲,似乎要高上许多,如果你是白天过来,那么这条街基本都是门可罗雀,无人问津,但是一到晚上,尤其是十一点过后,这里聚集着一群寻找刺激的青年男女,而这群人,大多数都是挥金如土的富豪亦或是富二代,所以广云街也是许许多多的人戏称为土豪的天堂。

    而酒吧,作为这些‘夜猫子’们来说,无疑是一个最好用来消遣以及打发时间的地方,不管你是过来寻求刺激,或者来这里体验夜生活,亦或是跋山涉水特地过来寻花问柳,只要你的口袋足够的大,出手足够阔绰,不管是身体还是心灵,总能让你得到最大的满足。

    而作为广云路最具地标性的酒吧,无疑就是--凤求凰。

    一听名字就让人觉得十分具有特色的酒吧。

    不过酒吧如其名,确确实实当得起特色二字。

    相比于其他酒吧那些重金属感十分强烈的装饰,这件酒吧的风格更加具有古典意味,一幅幅不知道从什么地方买过来的古典绘画镶嵌在古色古香的墙壁上面,座椅统一都是名贵木材加工而成,龙纹凤尾;大巧若拙的青花瓷恰到好处的摆放,舞台的展示也参考了戏曲院的特色,一进来就给人一种像是进入了一个江湖世界的感觉。

    酒吧共分为三层,一楼是人鱼混杂的舞池,二楼则是极具规模的KTV包厢,而且每一个包厢的命名都拥有很古典的名字,在三楼设置了棋牌室和临时休息的地方,可谓将一些所能够为客户服务的项目都已经安排妥当,所以来这儿的人,相对于广云路其他酒吧而言,要多得多,自然而然,这里的消费价格也是其他酒吧不能比拟的。

    此时在二楼一间名为‘醉玲珑’的包厢里面,三男四女坐在包厢里面的沙发上面,其中一人正拿着话筒对着包厢里面的屏幕唱歌,歌声不算太好,但也不算很差,至少坐在沙发椅上面玩着手机的几名年轻女性都没有露出惊恐的表情,但是那副偶尔流露出来的嫌弃表情也证明这名正在唱歌的年轻男子歌喉确确实实不咋地。

    一曲歌罢,这名青年男子放下手中的话筒,递给了离他距离不太远的女性手里,而原本正在把玩手机女人伸出那只手腕带着红色丝线的右手,接过话筒,准备唱下一首歌。

    刚刚唱完歌曲的瘦弱青年一屁股做在软皮沙发上面,随意端起一杯已经倒好了的啤酒一饮而尽,看着另外两个青年,其中一个身材相对魁梧,另外一个则是带着一副玳瑁黑边眼镜,模样斯斯文文。

    这两人正好在和身边的两位女性聊天,有说有笑,十分暧昧。

    “喂,我说,王爷什么时候到?还有王庆勇,听说他带王爷过来?”这名端着啤酒玻璃杯的廋弱青年一边喝着酒,一边问道。

    带着玳瑁黑框眼镜的青年抚了抚鼻梁上的眼镜,笑着道:“就快了,怎么的?几天不见王爷,就想他了?”

    “屁!他会想王爷?敬而远之才差不多,你是不知道上次他被王爷用手按着脑袋在水里喝水喝了半天的情景,估摸着现在心里还有阴影。”那名魁梧青年露出一个鄙视的弧度,随后继续和身边的妹子聊天。

    听见魁梧青年揭自己的短,这名廋弱青年也不恼,笑着放下手中的啤酒杯,倜傥道:“说的像你没有被王爷整过似的,还不是死心塌地跟着他混?还有小李子不是一样?”

    “咳咳,各位,咱们就不要说这些陈年旧事了,来,喝一个!”带着玳瑁黑框眼镜的青年尴尬道,第一个举杯。

    随后这些男男女女同时举杯,一饮而尽。

    那位唱完歌的女人放下手中的话筒,坐回原处,刚才她虽然在唱歌,但是也依稀听见了他们的对话,这时候不痛不痒的说道:“估计这王爷,也就吴家那位小魔女能够和他一决高下,其他人,难啊。”

    “你还别说,那吴家的小丫头还真是像辣椒,哪怕我这种阅女无数的男神都搞不定她,不过王爷似乎对那种性格比他还暴躁的女汉子没有兴趣,相反,像我们家青璇,铁定是王爷的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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