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二章 血腥丘陵-第3/7页





    这些魔仆的下腹,虽然一样结实得很,但是总比披着硬皮的头顶和肩背好,攻击那里吧,虽然他们驮着身子,将自己的下腹遮盖起来——这是考验你的技巧的时候。

    不得不说,夸尔凯克给我那份手札,的确是好东西,里面不但有投石器的大体分布位置,督军山克重生的地点,甚至连血型丘陵闪的怪物都有较为详细的介绍,真是帮了我不少的忙。

    定了定神,我将注意力集中在即将来临的战斗上,从物品栏里抽出神语水晶剑,剑身散发出来的淡淡白色光芒,让那些汹涌扑过来的魔仆一愣,本能的感觉到了威胁,不过这些投影的智商不怎么样,也只是短暂的一愣神,就重新怪叫着冲了上前。

    “呲——”

    我身穿的是神语胸甲,有着15奔跑速度和攻击速度加成,比之平时变身狼人的速度也差不了太多,只是那么一瞬间的功夫,便已经从十几只魔仆的缝隙中擦过。

    有心测试他们的皮有多厚,我将剑刃从他们最坚硬的背部划过,本来以为凭着神语水晶剑的攻击力,怎么说也能滑下一条深深的血痕,没想到出乎意料之外,剑刃只是堪堪刺入了一寸有余,刚好划破了他们的硬皮,见了血光而已。

    好强悍地防御,我不由为之惊叹,哈洛加斯的怪物果然不是怪的,即使是打手级的魔仆,都比群魔堡垒的强上不止一星半点,自己和这些怪物的等级实在相差太大了,即使有神兵利器的帮助,也只能做到这种程度而已。

    想到这里,我不再逞强,招招往它们的下腹刺去,果然如夸尔凯克所说,要比外皮软很多,能将武器地伤害值发挥更高一些。

    身上没有加持增加防御的技能,也没有变身,所以尽管这些魔仆只是哈洛加斯最渣地怪物,也依然能破我的防御,一刀下去有时甚至能见两位数的伤害,花了大概五六分钟,才将这十二只魔仆干掉,这样的时间在群魔堡垒,足够我干掉两倍数量的,号称血牛地凝肥兽了。

    哈加斯级的怪物,果然不同凡响,我紧握着拳头,将心头最后一丝自大抛却。

    以我现在地等级,对付这些五十多级的怪物,攻击力削弱的很厉害,但也并不是没有好处,就是原本已经不菲的爆率,似乎又提高了那么一点点,光是这十二只普通的魔仆,就提供了一件蓝色装备给我——呃,是歌德战斧,靠,好重呀,就算当废铁卖也能卖不少钱吧,我吃力的收好地上躺着地一把巨型斧头,连辨识都懒得辨识了。

    话说,其实我还是搞不明白,这只魔仆究竟要怎么样。才能能爆出一把比它自己还大还重的斧头,就算是规则,也给我稍微讲讲道理吧,不可能让一个人类生出一条巨龙那么胡扯吧。

    收拾好地上爆落地物品,我继续左转右弯的绕着前面地战壕,慢慢向血腥丘陵深处进发,时不时拿出夸尔凯克的手札,对照着看,走了小半天,解决了上百只魔仆,终于貌似来到了第一架投石器地位置。

    应该就是这里没错,我跳上一座高台,四处张望,果然凭着良好的实力,在几千米以外的战壕里发现了一个小光点。

    就算不是投石器,估计也有什么古怪在里面吧,看看去。

    越过几道战壕,光点没见着,捣乱的到是先出现了,这些双脚直立,脑袋像狗头人一样,背上仿佛披着一件土黄色的甲刺的怪物,名字很牛逼,叫做巨锤死神,是一个很能吓唬住小孩的名字。

    它们最奇特的地方,在于那两只手,并不是三长两短五只指头,而是像科幻片里的屠杀机器人,有着如同搅拌机里的转头一样的三把利刃,虽然不会像机器人或者搅拌机那样,高速旋转将血肉之躯搅碎,但是攻击力也不可小窥。

    然而它们最大的特色,并不再与这个钻头,而是钻头中心里的小孔,当它们将钻头张开,像三角架一样将手固定在地面时,你就要小心了,从钻头中心的小孔里,会伸出长长的触手,种些触手如同德鲁伊的猛毒花藤一样,可以在地下钻行,神不知鬼不觉的钻到目标脚底下,突然从地里面刺出,而这种攻击,最远的距离可以达到一百米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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