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敌人,战友,一句话的事



    事情要从一年前说起,

    当时復旦大学发生一件震惊整个中国事件,那就是《復旦投毒事件》。

    復旦投毒案是2010年4月华国,復旦大学,SH医学院研究生刘洋遭他人投毒后死亡的案件。该案发生于復旦大学枫林校区中,犯罪嫌疑人为被害人室友林森,投毒药品为剧毒化学品N,N-二甲基亚硝胺。

    案件的背景是:

    林森与刘洋均为復旦大学SH医学院2008级硕士研究生,分属不同的医学专业。2008年8月起,林森入住復旦大学某宿舍楼421室。一年后,刘洋调入该寝室。之后,林因琐事对刘不满,逐渐怀恨在心。

    2009年3月29日,林森在大学宿舍听刘洋和其他同学调侃说愚人节即到,想做节目整人。林森看到刘洋笑得很得意,便联想起其他学校用毒整人的事件,便计划投毒“整”刘洋,让同学难受。

    2009年3月31日下午,林森以取物为借口,从他人处借得钥匙后,进入復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11号楼204影像医学实验室,取出其于2011年参与医学动物实验后存放于此处的、内装有剩余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原液的试剂瓶和注射器,并装入一个黄色医疗废弃物袋中带离该室。

    2009年3月31日17时50分许,林森携带上述物品回到421室,趁无人之机,将试剂瓶和注射器内的二甲基亚硝胺原液投入该室饮水机内,后将试剂瓶等物装入黄色医疗废弃物袋,丢弃于宿舍楼外的垃圾桶内。

    2009年4月1日9时许,刘洋在421室从该饮水机接水饮用后,出现呕吐等症状,即于当日中午到中山医院就诊。4月2日下午,刘洋再次到中山医院就诊,经检验发现肝功能受损,遂留院观察。4月3日下午,刘洋病情趋重,转至该院重症监护室救治。

    2009年4月11日,SH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接復旦大学保卫处对刘洋中毒事件报案,SH警方接报后立即组织专案组开展侦查。林森在此前,包括在接受公安人员调查询问时,始终未说出实情。

    2009年4月12日零时许,公安机关确定林森有作案嫌疑并对其传唤后,林森才如实供述了其向421室饮水机投放二甲基亚硝胺的事实。

    2009年4月12日,林森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09年4月16日,刘洋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3点23分在SH某某医院去世。经法医鉴定,刘洋系因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急性肝坏死引起急性肝功能衰竭,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2009年4月19日下午,SH警方正式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復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

    事情结束了,眼前的这一切似乎只是一个悲剧,一个愚蠢的人做了愚蠢的事,和孔逸晨没有任何关联,但这一次又是因为他的一篇文章大起波澜!!!

    当时,復旦整个校园对于“投毒案”是熟知事情经过的,但大多数的学生认为林森是罪不至死的,杀人偿命在这里似乎不太管用,所以在2009年9月下午,由復旦大学177名学生联合签名的《关于不要判林森同学“死刑”请求信》寄往SH市高级人民法院,随之一起的还有另外一份《声明书》。

    他们建议给被告人林森一条生路,让他洗心革面,并在将来照顾受害人刘洋的父母。177名学子表示,希望国家、社会、法院综合考量,慎重量刑,能给林森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请求信还列举了林森平时日常生活学习中的一系列琐事。林森的同学介绍,汶川大地震发生时,他从平时节约的钱中捐出800元(他每月的生活费仅200多),是同学中捐款最多的学生之一。林还发表过8篇学术论文,在国际有影响力的学术杂志上也有作品刊登。

    此外,据请求信介绍,病人送的红包,林森坚决拒收。他还曾给农民工连续服务一周,从始至终都很热心。他平时节俭、朴素,家里是农民,很累很穷,母亲还患有心脏病。“因此,他们认为他不是多次杀人、多次伤人的极为凶残的人。

    这是177名復旦学子还有很多老师的心声,在当时的社会上引起很大的凡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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