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黑”道,又陷“乌龙”(36)



    

    我出了院门,来到街上两头一望,一眼就见右边不远有处小吃夜市人头攒动。我走向那里,好不容易在边上找到个空的桌子坐下,向老板叫了一瓶啤酒一份炒粉。在等候的这个空档,我向旁边瞅去,这里有七八个摊档,在这小城的夜晚,各色人物反而不再分三六九等(当然,那些顶有钱有势的仍是不会来这儿的),汇聚在这路边食摊上,炒粉馄饨水饺啤酒,笑笑嚷嚷,吃喝的好不热闹。

    人们总固执地赞美阳光,认为一切美好都在阳光下发生。岂不知,阳光又让一切事物的区别都被毫厘不差的显示出来,像是被刻意放大了似的无所遁形。于是在阳光下产生了“人以群分,物以类聚”的分裂与组合,继而又使群与群之间,类与类之间是那么的不能相容。如,阳光下,那些花里胡哨的年轻女人,不论她自己从事何种职业,一见那些光着膀子汗流浃背的民工从身边走过,就会皱起眉头掩着鼻子,像躲瘟神似的唯恐避之不及。又如,阳光下,那些自认为高人一等的见到穷人找他办点事,他都不正眼看,出言也多是不逊。还有,阳光下,那些浑身冒着汗气干活的苦力们,对着那些趾高气扬吆五喝六使唤他们的男女,自卑的低眉顺眼,连大气也不敢出一声。人在白天喜欢显示,地位高的要显示,有钱的要显示,脸长得比别人好看点也要显示,哪怕有一丁点优越他人的,都要尽量显出来。而没地位,没钱的,不漂亮的则会尽量遮掩自己的不如人。这岂不是,阳光同样助长恶性的释放。

    当夜色降临,灯光亮起。虽是有光,但无论这灯光功率多大,也都不及日光万份之一了。在这弱光里,人似乎收敛起了它的恶性,多少变得善意一点了。就拿这路灯下三六九等的人群同处路边一隅,在吃喝中不断地发出欢声笑语夜市来说,昏暗的灯光模糊了人们身份贵贱贫富差距以及相貌的美丑的不同。坐在这里的政府里上班族的背靠背坐的可能就是三轮车夫,当他们要他们把桌子往旁边挪一挪时,他们没有用白日里那种居高临下的眼神与口气,而是客气地连说了几个谢字。坐在光膀子民工后面的是一桌美女,尽管这时民工身上不单有白天干活凝固的汗味而且又添了满身酒气,但那些美女的白天敏感的鼻子此时却变得迟钝,甚至都没有感觉到她的后背与民工光着的膀子刮来蹭去。这些白天在街头只敢低头偷看女人的民工,此时却是红着两眼张大了嘴直瞪瞪地瞧着邻桌的女人,像是要把她们一口吞了下去。这种场景只能在夜幕下才能上演,日出时它就像露水一样消失了。夜激发恶念,夜也唤出善意。

    怕老饶锁门,我不敢在夜市多耽搁。待摊主端来炒粉时,我的啤酒早已喝完,匆匆扒光了炒粉,付了钱就往回走。将到院门那里,就见小邱站在门口朝两头张望,像在等谁。当他再回头朝向我这边时,我扬了扬手。被他一眼看见,他也扬起了手,并迅速地朝我迎了过来。

    “我到招待所楼顶找你不在,又到这里找,老饶说你吃饭去了,我就站这儿等。”小邱高兴地说着。“你这么晚来找我有事吗?”我问。“没事。就是想找你聊聊天。”他答道。我和他进了院子,走到楼门口,两扇门被从里边用锁挂住了。我敲了敲门上的玻璃,老饶在后面听见了,走过来把挂的锁拿开,小邱跟着我往里走,老饶拦住他,“要锁门了,你不要进来了。”小邱还是挤了进来,说,“等一下,我和我们老总一起走。”小邱不知道我今晚就睡在办公室。我只得向老饶说,“饶师傅,我和小邱说会儿话,你先睡吧。等一会儿我会帮你把门锁上。”老饶虽然不愿意,但也没有再推小邱出去,他走回楼梯间去了。我从值班室里提出我的包来,和小邱一起上楼了。

    走廊灯已被关了几盏(只有一头一尾的灯没关),光线昏暗,两人对面勉强看清脸。这个走廊到了晚上总给他阴森森感觉,不是小邱陪着上来,身上一定又要起鸡皮疙瘩。我摸出老陈给我的开老屠办公室门的钥匙,打开了我们这间办公室的门,拉亮了灯。进门,让小邱在老陈的位子上坐了,我还是坐在老沙的位子上。小邱说,“你来了一天了,我都没有时间和你说上话。我真喜欢听你说话。离开省城后,我就一直盼着能和你再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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