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头七尸妖



    乱葬岗内,雾气蒙蒙,阴气阵阵。

    村长回想着:“算起来,那杨翠花到今天已经死了有六天了。”

    薛二狗听后,转身思索起来:“今晚子时一过,便是头七回魂之夜,再加上养尸地对杨翠花尸身的加持,她在回魂之夜魂魄便会被养尸地的地气锁在尸身内,从而变成神智混乱,只知杀戮的尸妖。”

    身后众人一听,皆是疑惑。

    王莽:“老薛,这头七我还懂一点,这尸妖又是什么玩意儿?”

    其他人也是一样,望着薛二狗,等待他的回答。

    薛二狗直接脱口而出:“懂一点那就是不懂咯,头七,是一种丧殡习俗。习惯上认为“头七”指的是人去世后的第七日。一般都认为,死者魂魄会于“头七”返家,家人应该于魂魄回来前,给死者魂魄预备一顿饭,之后必须回避,最好的方法就是睡觉,睡不著也应该要躲入被窝;如果让死者魂魄看见家人,会令他记挂,便影响他投胎再世为人。亦有说认为到了“头七”当天的子时回家,家人应于家中烧一个梯子形状的东西,让魂魄顺着这趟“天梯”到天上。”

    薛二狗待众人消化他讲的话后,接着说:“早在南北朝时已见有关记载,《北史·胡国珍传》:“国珍年虽笃老,而雅佛法”,及薨,“诏自始薨至七七,皆为设千僧斋”;《北齐书·孙灵晖传》:“从(南阳王)绰死后,每至七日及百日终,灵晖恒为绰请僧设斋。”

    根据上述记载和其他若干资料,学者多认为做七习俗来源于生缘说,大约在佛教传至东汉后到南北朝这段时期内形成,从唐初起突破信众范围,走向世俗化。为何要规定“七”为忌日?谓人生有六道流转,在一个人死此生彼之间,有一个“中阴身”阶段,如童子形,在阴间寻求生缘,以七日为一期;若七日终,仍未寻到生缘,则可以更续七日,到第七个七日终,必生一处(见《瑜珈论》)。所以在这七七四十九天中,必须逢七举行超度、祭奠。这种由佛教“生缘说”催生的做七习俗之所以在南北朝时形成,自然应视作当时佛教盛行的产物。唐人李翱曾撰《去佛斋说》,对做七习俗及其理论依据予以驳斥,其根据之一便是“伤礼”,不合儒家对人情哀戚的讲求,这也能反证做七本是佛家的事。

    从死者卒日算起,丧家每隔七天就要举行一次烧纸祭奠,共有7次,俗谓“烧七”。一般是“三七”、“五七”比较重要,亲朋也要送来些纸、烛。此中还有一个“回煞”(又名“回殃”)仪式。旧俗以为人死后其魂魄犹存,在七七四十九天前,死者的阴魂要回家一次,具体时间由道士推算。届时,丧家把香烛酒食摆好,在地上铺一层炭灰或草木灰,用以检验死者回来的足迹。用一竹竿一根,隔一尺贴纸钱一张,立在门口台阶上或插于死者落气之屋的房檐下,据说阴魂见此就会进屋。用土罐装一煮熟了的鸡蛋置于房屋角,以此贿赂殃神(俗称鸡脚神),让死者鬼魂在家里多待一会儿。这时,一家老少躲得远远的,待规定的时间过去之后,先将一串爆竹丢进屋内,爆完才可以进家。满百日和周年时,还要烧纸祭奠。在人死后的半年或一年时,再给死者做一次道场……”

    薛二狗:“现在明白了吧,我之所以会说杨翠花的魂魄回来后,会变尸妖是因为咱们脚下这块养尸地的地脉之气,会将她的魂魄锁进尸身内,也就导致头七进行了七分之一,便被强行打断。”

    村长听了之后很熟惊慌:“那怎么办啊。”

    众人再次望向薛二狗。

    “我一并告诉你们吧,尸妖是僵尸中的另类(关于僵尸的分类,请回阅二十七章),也可以称之为变种。

    僵尸的产生,通俗一些讲,就是人死后魂魄或消散或化作鬼怪或转世投胎等,都不会与尸身有任何联系。尸身葬于地下,因一些墓葬之地的风水、天灾、人祸等因素产生尸变,从而形成僵尸。

    而尸妖的形成,更是困难重重,需要集天时地利人和方可,且成为尸妖后极有可能保留着生前的部分记忆,会将记忆中最深刻的人或物摧毁,所以我估计着杨翠花的死应该不是与人有染这么简单。”说到这里薛二狗望着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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