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四章一见钟情还是见色起意-第2/3页





    崔氏见云初一脸地惊愕,就笑着低声道:“娶大妇娶的就是身家,跟名望,郎君以后要是不喜欢,就以礼相待就是了。

    以后要是遇见情趣相投的美人儿,再娶回家做妾就是了,大户人家都是这样的,不稀奇。”

    云初嘴上还叼着的一块肉滚落下来,他瞅着崔氏道:“我就打算娶一个老婆,没打算娶几个。”

    崔氏白了云初一眼道:“郎君在捉拿娜哈的时候真的没有看到人家闺女的样子?”

    云初坚决地摇头道:“非礼勿视。”

    崔氏笑道:“如此,妾身这就过去,跟人家小娘子道歉,就说是娜哈这个孩子在胡闹。”

    云初摆摆手道:“就这么办吧,不要再用娜哈来搪塞了。”

    说完话,云初就背着手去照看已经吃饱肚子正朝他打响鼻的枣红马。

    龙首原的蝇子很多,尤其是那种喜欢叮咬牲畜的牛虻更是多的撵都撵不走。

    枣红马的皮肤很薄,最害怕这东西,一条大尾巴根本就不够使唤的只好求助云初。

    云初一边用拂尘帮着枣红马驱赶牛虻,一边在回忆看到的那一张有些惊慌的脸。

    他从未想过一个人,尤其是一个女人的五官,身材,竟然会全部长在他喜欢的那个点上。

    不是说,这个女人长得有多么的好看,而是这个女人的模样,就是他两辈子以来都希望的模样。

    看着脸蛋被弄干净后,捧着一只糕饼啃的娜哈,云初决定回去之后,要多疼爱一下这个孩子才成,至少要多写几篇大字。

    开始,仅仅是娜哈一个人喜欢往那个布幔里钻,后来,崔氏不知怎么的也钻进去,再接着,一群孩子跟着进去了,再后来,不知怎么的,那个布幔就变成了一个大布幔,三肥她们连烧烤炉子也一并抬进去了。

    云初脑子里想的事情多,再加上那张脸总是在脑海里萦绕不肯离去,这让枣红马受了一些苦,不得不朝云初多喷一些口水,提醒他有牛虻在叮咬它的肚子。

    云初也想进到那个布幔里面去……

    就如同崔氏说的那样,这个虞修容真的很合适自己。

    当然,这都是后话,在他看到虞修容那张一看就熟悉的脸的时候,云初已经决定要娶她了。

    至于,什么家世,什么牵绊,他其实是不在乎的,只要自己足够强大,这都不是什么事情。

    “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有意思啊。”

    那个小丫鬟端着一个盘子跑过来,她跟娜哈差不多大,脸上也满是吃东西之后留下的油渍。

    毕竟年纪小,在遇到烧烤这种东西之后,弄得满脸油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这是我家小娘子给郎君送来的。”

    云初瞅瞅满盘子的自家东西,就笑着接过来道:“替我谢谢你家小娘子。”

    “你真的是太学生吗?”小丫头送完食物之后没有走,而是站在一边,一脸的狡狯。

    “如假包换的太学生。”

    “可是我家小娘子说你年纪太轻了,怎么会是太学生呢?”

    云初吃一口自家的食物笑道:“告诉你家小娘子,太学里面连婴儿,傻子都有,我这样的成为太学生一点都不稀奇。”

    “小娘子还说我们家很穷,就连给你送来的食物,也是你家的,她没有多少嫁妆,也没有爷娘兄长可以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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