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章 奥路斯详说罗马-第2/2页





    罗马共和国的民众大会有三种形式:库利亚大会、深都里亚大会、特里布斯大会。

    其中,深都里亚大会,也叫百人团,是最重要的国家权力机关。

    罗马的一切高级官吏,如执政官、监察官、行政长官、高级营造官等都必须经深都里亚大会选举,它有权通过宣战和缔结合约的决议。

    但深都里亚大会的权利受到元老院的极大限制:

    它所表决的提案都是经元老院事前通过的,它所选举的官员都是元老院提名的,而且深都里亚大会对元老院提出的提案和提名的人选,是无权讨论的,每次大会只能是机械地进行表决。

    特里布斯大会,也叫部落大会,是罗马最民主的一种民众大会,它不分等级而且不要求财产资格,是罗马主要的立法机构。

    罗马的高级官吏主要有四种:

    一是执政官。罗马共和国时期的最高行政官员和军队首脑,由深都里亚大会选出两人,他们权利平等、互相制约,任期一年。

    他们有权向元老院和民众大会提出建议和提案,根据元老院和民众大会的决议发布命令和指示,对不服命令者给予处罚。

    他们实际上是集军事、行政、司法、立法于一身的最高官吏。

    二是行政长官。指国家的最高审判长之类的官吏,是司法方面的最高领导者。

    他们有权任命法官和发布司法方面的指示,他们在司法方面的指示是罗马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是监察官。其职责是审查元老院名单;对公民的财产进行每5年一次的调查,根据调查结果重新排定公民等级次序;监督公民的道德行为,管理国有财产和公共工程。

    四是平民保民官。由特里布斯平民大会选举产生,他们的职责是保护平民的利益不受贵族的侵犯。

    他们有权否决除狄克推多之外的任何官吏的命令,甚至可以否决元老院的决定,并且保民官的否决权是分别拥有的,无须协议一致,一人否决,即为有效。”

    有分教:

    他山之石可攻玉,鹤鸣九皋闻于天。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