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 身体发肤论



    吴有性认为,有生命的物体叫生物,有生命当然是指能够与外界进行物质交换,并且具有繁殖后代的能力。!

    他指出,通过在显微镜下对人体,动物体,植物体的观察,现所有的生物都是由一种很小的结构所构成的,这种小的结构皇帝陛下命名为细胞。

    在不同生物体的细胞,都有一些共同的结构,象最外面的细胞膜,里面的细胞质,最里面的细胞核。这些结构的功效现在还不知道,但在活的细胞,可以看到细胞质并不是静止状态。

    而通过观察头和指甲等处,可以现,这里的细胞的细胞质是不动的,那么基本可以认定这是死细胞。

    最后吴有性呼吁,各位有志于格物研究的同仁,可以一起来探讨有关生物与疾病方面的问题,而进行器械研究的先行者,可否进一步地增加显微镜的放大倍数,让大家能更加清楚地认识到细胞的细微结构。

    这篇章的编者按里,写明了兵器局现在可以出售能放大一百倍的显微镜,并附有使用说明,一台售价五百元,欢迎大家于农业合作社订购。《大明科学报》本来是兵器局茅元仪主编的报纸,这个广告当然是要打的。不过高达五百元的售价,相信只有极少数人才能买得起,正好兵器局的存货也不多,供应给京师大学堂后,只剩下不到一百台。

    而大明周报也把吴有性的研究成果以新闻的形式刊登了出来。并且在章提出,圣人所说的“身体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孝之始也”这段话我们正确的理解方式到底应该是什么?

    当然,周报只是提出了一个问题,并没有这个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下一期的周报(现在周报是七天出版一次)的读者来信出现了啸启先生的章。啸启先生认为,圣人说这句话的意思,先是要求我们爱护自己的身体。父母养育我们不易,如果随意毁伤自己的身体,便是不孝。如在平时的生活,将自己的手脚或者其它部位弄伤,甚至导致丢失生命,从而让父母担心,伤心,那是不孝的。

    其次我们应该知道,这句话是有例外情况的。如为了民族大义,为了国家安危,为了乡亲父老……这时候出现的舍生取义是值得称赞的,不会被归于不孝之列,反而会被认为是大孝。

    如果有一个人,因为严寒而使其手被冻伤导致坏死。如果不理会这支伤手,那坏死的伤手可能导致他身体的其他部位受损,最后死亡。那么这时候将他的伤手锯掉,等于是挽救了他的生命,那这是不孝吗?

    不会,因为伤手现在已经不再是他的身体所需要的部分了,里面的细胞已经死了,不但不能帮助他的身体,反而成为了导致他身体健康部位坏死的元凶了。割去有害的部位,保全有用的部位,这应该算是孝了。那么既然头也是死细胞,那么将自己的头的一部分割除,并不能算是不孝。

    那么将我们的头象女真人一样剃掉四周的毛,只留下一个可笑的小辫子,那行不行呢?不行!因为我们是一个讲礼仪的民族,我们不是野蛮人。我们不能披左衽。头长,你觉得这样很飘逸,你觉得插一只玉簪很舒服,戴一顶帽子很威武,那当然没有问题。但如果你觉得头太长,难以清洗,夏天太热,那么你将头剪短一些,其实也并不是什么问题。

    他最后总结道:我们要遵从圣人之言,但要明白,时代在进步,有些东西与圣人所处的年代已经大为不同。圣人之微言大义,我们要领会的是他高深的义理,而不能纠结于具体的个例。象这句话,重点是我们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体不受损伤,要尊重自己的生命,但舍生取义之事是孝,断臂求生亦是孝,剪掉指甲使便于劳作是孝,剃短头使于夏季清凉又何尝不能是孝呢!

    在啸启先生的章旁边,也有一篇和他持相反观点的章,作者名叫承恩者,他认为圣人之言,一字亦不可改,既然圣人说的是身体肤,那要把头算在里面。而且算是手指甲,也不能随便剪掉,因为那也是身体的一部分。

    当然,这样进行助攻的对手实在是难得,很多人本来对啸启先生的章的一些观点有些微词,但在看了承恩者的章后,觉得两相较,还是啸启先生说得更有道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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