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是谁把我弄到竞技场的-第2/2页





    对面有个修士走来,个头很大,浑身肌肉结实,一脸凶相,看向林峰的眼神就像在看一只小羊羔一样。

    猛然,他双眼一瞪,如铜铃般大小,颇具气势。

    再然后,他身形一拱,双手做爪状,冲了过来,似乎要将林峰给撕碎。

    林峰心烦着也不客气,抬腿一脚直接将他踹飞,对方庞大的身躯撞向墙壁,场地猛然一震,那人半晌也爬不起来了。

    “玛德,是谁把我弄到竞技场来的,被我抓到非活撕了他不可!”

    林峰怒骂道,但也知道能开竞技场的,后台一般都比较硬,很难听说有斗士逃出去的消息,幸好没有头脑发热冲出去。

    林峰十分冷静,这是打小经历的关系,身为孤儿,从小漂泊流浪,在垃圾堆中找吃的,或是跟野狗抢吃的,他都经历过。

    饱受无数人的嘲讽,蔑视,但他都挺过来了。

    “玛德,这么大的块头,这么不中用,害老子输了这么多!”

    “赢了,赢了,哈哈,我居然赢了!”

    竞技场有人惊喜,有人愤怒,但都不关林峰的事,一场结束,他就被带回了关押自己的房间。

    冷静的坐在角落,林峰盘腿一坐,他本来就是既来之则安之的个性。

    林峰可没打算就此认命,但对于这里一无所知,要逃出去还需要从长计议才行。

    盘腿而坐,林峰内视丹田,还魂丹用于治疗伤势才消耗了三分之一而已,剩下的三分之二拥有庞大的药力,或许有效利用起来,能冲破几个小境界也说不一定。

    竞技场虽然上不了台面,经常会有人丧命,但吃喝用度都是齐备的,除了每日需要出场一至三次。

    以林峰的实力,只要不是金丹境界,都可以横推过去。

    但林峰也留了个心眼,毕竟这里不是玄机门或是秦国,玄天九变至少也是绝品的武技,难保会有人垂涎,所以林峰弃之不用,但单凭斗殴经验,都能完胜竞技场中的其他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