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七十一章 一本畅销,一本陪衬-第2/2页





    “好的,应该能够卖完吧。”

    “……”

    无一例外的,各个书店都将特里斯的《血‘色’残阳》,摆放在了书店最畅销、最显然的位置。

    而李凡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则可怜在被摆放在了普通的新书架上。

    可见,所有的书店都把《血‘色’残阳》当作了今天的主打,而《福尔摩斯探案集》则可怜的成为了陪衬。

    等到各大书店开‘门’正式营业之后,实际上的销售情况,也的确如两本书摆放的位置一般,一本畅销,一本陪衬。

    畅销的自然是特里斯的《血‘色’残阳》。

    各个书店里,侦探们‘迷’进店之后,几乎都是选择的购买《血‘色’残阳》,而《福尔摩斯探案集》则很少有人购买。

    不过,问起李凡新书的人倒是不少,他们虽然不打算购买,但他们很有兴趣确认一下,李凡的新书是否如期在今天发行了?

    另外,他们也很有兴趣知道李凡新书的名字。

    “李凡的新书?有的,的确在今天发行了,在那边的新书架上,名字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工作人员回答道。

    “福尔摩斯?”一众侦探‘迷’们只觉得,这个名字似乎有些熟悉。

    仔细一想,想起来了,在一个星期之前的侦探小说节活动现场,李凡说他有一位侦探朋友,住在贝壳街上,那位侦探朋友的名字,便是叫做福尔摩斯。

    当时大家还不太明白,现在明明就已经没有了“侦探”这个职业,李凡为什么还要说他有一位侦探朋友?

    现在看来,李凡所谓的他那位叫做福尔摩斯的侦探朋友,便是他新侦探小说的主角了。

    把自己小说里的虚构人物,称之为自己的朋友,一众侦探‘迷’们只觉得颇为的好笑,也颇为的不理解。

    这未免有些入戏太深了吧?

    他们现在又哪里知道,在不久之后,他们总是要去到,那条叫做贝克街的街道上走一走,以期待能够邂逅那一位,叫做福尔摩斯的朋友。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