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2 绳之以法-第2/2页



  阁中美人,巧笑倩兮。皆心有戚戚。

  蓟王娶长母之妻,足见一斑。国中多少年长吏,亦一脉相承。

  蓟王言道:“年岁积累,固然重要。然天资绝伦,亦不可或缺。吏治乃国政之基石。常闻‘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凡新举措,必谨慎以待。断不可等闲视之。若开备吏之口,恐成溃堤之穴也。不可不防。”

  俗谓“绳之以法”。法,天下之平也。若无王法,如何明断是非、明辨善恶。类似入太学满三载,便可自动晋升备吏。坐享其成,绝非蓟王所愿。

  “夫君明见。”众美拜服。

  蓟国高薪养廉,三食君俸。蓟王轻财重义,天下豪杰。如何会吝惜钱财。正如北海一龙出仕。食禄依秩足予。管宁视钱财如无物,俸禄丝毫不减。华歆惜财如命,俸禄分毫不增。品秩便是“准绳”。

  只取年限为绳,弊端自生。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更何况,百石少吏,乃吏治之根基。若根基败坏,乃至吏治无存,大厦将倾。

  蓟王以为,年限次之,德才居首。

  王子馆兼太学坛,博士双祭酒服虔,只言其一,故蓟王不取。亦因言中其一,故蓟王暂且搁置,未当即驳回。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蓟王向来如此。

  何为明主,知微见著。

  稍后,博士双祭酒服虔,求问儒宗郑玄。

  “主公何故搁议?”

  郑玄笑叹:“子慎既善‘春秋’。岂只言春,不知秋乎?”

  “愿闻其详。”服虔求教。

  “我主,光融天下,明以照奸。何为明?日月并天也。故天有阴阳,地有善恶。实习满三载,便可为吏。若知此举,国人毕极尽所能,入太学坛。五帝之学,诸学皆费,与国无利乃其一。诸多阿谀结党之辈乘机混入,吏治无存乃其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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