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 为而不争-第2/2页





    司马徽所言,如出一辙。“利而不害”,“为而不争”,皆是为右国令,开脱之言。前提是,弑君大罪,十恶不赦。

    家国天下。

    若以汉室宗亲,刘氏诸王论。神上宗师之举,大逆不道,当夷三族。

    然若为天下万民计。厮杀昏君,扶立明主,拨乱反正,则大有裨益。

    问题便在于,家、国、天下。列候、诸王、天子。自下而上,此乃大汉三层权力构架。若“君皆可杀”,权力金字塔,势必崩塌。天下大乱,社稷无存。昏君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喊杀。封建秩序,将被彻底摧毁。易被野心家利用,稍有不如意,便聚众而反,起兵谋逆。

    诸侯并起,战乱不休。重蹈两汉之交,新莽覆辙。

    此事,换作旁人,或许左右为难。然刘备爱恨分明,利落果敢。

    待百官言毕,刘备已有决断:“右国令之罪,交由左右国相,并案共审。比二千石及以上,皆可列席。因涉先帝与新帝。故需上报洛阳朝堂,由窦太后及少帝,量刑定罪。”

    “主公明见。”百官下拜。

    “右国令沉疴缠身,切莫用刑。不愿说,可不必说。所有未尽之罪,皆由孤承担。”蓟王又道。

    “臣等,遵命。”左右国相,同声下拜。

    “主公不可!”蓟都尹管宁,起身进言:“若朝堂有人寻机滋事,不肯善罢甘休。削县除国,万事休矣!”

    刘备笑道:“君臣十载,孤又如何能,置身事外。若真如此,蓟国有诸位,足可保万民无虞。至于孤,天下之大,何处不可容身。”

    王傅黄忠笑道:“若除国。臣等当随主公远渡重洋,另辟乐土。”

    “一言为定。”刘备洒脱一笑。

    后人怎么说来着。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