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一千二百三十四章 宠物-第2/2页
男人挑眉,他只是平静的点了点头,似乎这个消息也完全影响不到男人一般,他喝了茶,也没有给常薇挽回的机会,他就那么平静的走了出去。
常薇见状,虽然不舍得但也没有办法,她赶在男人之前将门打开,然后恭送男人出门。
从头到尾,他对常薇的态度都不怎么样,但常薇却好像是吃错药一般,怎么都要缠着男人。
她恋恋不舍的看着男人走远,紧接着就变脸了。
她板着一张脸,哪里还有什么温顺?分明就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虽然男人没吩咐,,但常薇却是明白男人的意思的。
这件事她不用做些什么,不干预就好了,该做什么就做什么,不要无事就生事端,生的到时候惹了麻烦让计划没有办法那么顺利的进行下去。
常薇垂眼想着,不知不觉间就晃了神了。
至于,为什么没有将柳明翠带走林枫的事情和男人分辩清楚?
常薇很清楚自己的地位远远比不上柳明翠。
虽然她一直都不明白,男人为什么会对柳明翠刮目相看,但事实就是如此,她这个服侍了男人上千年的,却比不上那个不到百岁的小丫头。
常薇嫉妒柳明翠么?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罢了。
反正,男人也说了,她把该做的事情做好了,他只要结果就好了。
那些细枝末节的事情就没有必要报道了不是么?柳明翠,也不过是细枝末节罢了。
常薇告诉自己,柳明翠根本不算什么,但她捏着的门框已经被完全的捏碎了一块,可见常薇的内心并非是那么的平静。
权利,真是个好东西啊!
常薇眯着眼睛,她突然就那么笑了起来,愉快的,似乎是想到了什么让人开心的事情,她笑的如此的妖娆。
她掸了掸身上的灰尘,那血红色的衣服偏偏飞起,被她暴发的内劲扫动的落叶纷纷扬扬,落地时却都已经成了粉末,再无踪迹。
就这样,成为粉末,再无踪迹可好?
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