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突发状况-第2/3页





    吴良又点了点头。

    “怪不得!”刘天王感叹到:“怪不得梅丽莎这么看好你,还特意过来把你引荐给我们,原来你就是那个一天一首新歌的怪才,我真是服了,她怎么不早告诉我?”

    吴良无语,什么叫一天一首新歌的“怪才”,我明明是天才好吗,我哪里怪了?

    他却不知道,他因为在直播间里肆意挥洒“才华”,每每展现出现场写词作曲的天赋,因此被很多人称为天才;但是他的脾气又很怪,每天只写一首歌,写完收工,从来不理会观众的抱怨和不满,所以很多人都认为他是“怪才”,脾气很怪的天才。

    知道吴良的身份之后,刘天王也对他有了另眼相看的感觉,他对吴良说道:“不过我最喜欢的却不是你的那首《十年》,而是另一首歌,你知道是哪首吗?”

    吴良想了想,尝试着说道:“笨小孩?”

    “宾果!”刘云霄弹了一个响指,好奇的问道:“你怎么会知道?”

    吴良充满自信地回答道:“因为我知道你早些年的经历,你的奋斗历程,很像歌里的那个笨小孩,所以我觉得你一定会喜欢这首歌。”

    刘云霄感叹到:“其实不止是我一个人很像那个笨小孩,很多人都跟我有着相同的经历,只是他们当中有的人坚持下来的,有的人却半途放弃了。我很喜欢歌里的那句歌词,‘往着胸口拍一拍呀,勇敢站起来,别让心情太坏’,其实我以前吃过很多苦,受过很多罪,但我一直告诉自己,我是个笨小孩,没有别人可以依赖,所以我只能靠自己,我必须自己站起来,一直向前进,不停地向前,才能走到所有人的前面。我做到了,所以我觉得非常自豪,这也是我特别中意笨小孩的原因。”

    刘天王的话,其实就是他这大半生的历程。

    他出生在港岛,算是土生土长的港民,他的家庭条件很差,14岁的时候,他就辍学开始帮别人看铺守店,一直干到18岁。

    后来他告诉自己,不能再这么浑浑噩噩的活下去,于是他报考了当时港岛第一大电视台BTV的艺人培训班,没想到阴差阳错,他没能成为梦想中的演员,却被当时同属BTV的音乐公司看中,成了一名歌手。

    当然,后来他成名之后,秉承着娱乐圈唱而优则演的原则,也开始接触戏剧,并且圆了自己的演员梦。

    可是最开始的时候,他除了长相俊朗之外,无论是歌喉还是演技都深受批评,很多人骂他“就是一个花瓶”,唱歌唱得难听,演戏也演得一团糟,真不知道他凭什么能够在港岛娱乐圈里生存下来。

    后来刘天王用自己的成功告诉他们,他凭什么能能够在娱乐圈里活下来,他凭的,就是永不服输的精神和踏踏实实的干劲!

    从艺三十年,刘天王最忙的时候,一年要接拍七八部电影,五六部电视剧,还要出两张专辑,开二三十场演唱会,整个人忙的跟陀螺一样,最多的时候一天只睡两个小时,常常是这边开完工,那边马上又接着干活,睡觉的唯一地点就是在车上。

    正是凭着这股吃苦耐劳的精神,他从人们口中那个干啥啥不行的“花瓶”,变成了港岛金像奖、宝岛金马奖的双料影帝,变成了歌坛屹立不倒三十年的常青树,变成了很多人口中的“娱乐圈劳模”。

    这就是一个笨小孩成长为天王的故事,也是吴良对他十分崇拜的原因。

    所以当刘天王说出这些话来的时候,吴良几乎是感同身受,他能察觉到,刘天王这不是在忽悠他,而是真情流露。

    不自觉的说了几句掏心的话,刘云霄注意到吴良眼中闪烁的真诚的目光,于是笑了笑,对他说道:“如果有机会的话,真希望能在我的演唱会上唱这首《笨小孩》。”

    吴良点点头道:“只要刘大哥你愿意,我可以把《笨小孩》的版权免费给你使用。”

    这句话他对欧阳宓说过,如今又对刘云霄说起,同样很快就赢得了对方的好感。

    “那就多谢了。”刘云霄冲他用力地点点头,吴良可以感觉到,他对自己的态度已经亲近了好多,似乎和欧阳宓一样,已经把自己当成了自己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