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海边小镇



    看到这怪物长相卫风就有点后悔把斧头砸出去了,遇到这样的家伙,应该转身跑路才对,怎么就脑子发热用了攻击呢!

    斧头旋转呼啸,顺利地砸在了怪物屁股上,就像是反弹回来一般,在空中划过一个漂亮的弧度飞了回来。

    但是卫风看得分明,这一斧头下去,砸中的地方飙出一道血箭,显然这一次攻击凑效了。

    怪物吃痛,仰头对着天空发出一声愤怒的咆哮:“吼!”叫声似虎似狮,转身用血红色的眼睛看了卫风一眼,正好这个时候卫风把斧头接在了手中。

    “吼!”再一次吼声,怪物冲向了卫风。

    “哎哎,我真不是故意的,我现在就走,你别往心里去哈!”卫风大叫一声转身往回跑去,转身的同时还不忘把斧头再次扔出。

    斧头就像是长了眼睛一样,每次击打在怪物身上之后都会被反弹回来,而落地的位置刚好就是卫风走到的位置。

    卫风将两把斧头接连掷出,身上不时闪过红光加速,几次都是险险地避开怪物的攻击。

    但是时间长了还是会有失误的时候,不小心之下还是被怪物锋利的爪子划了一下,这一下要不是卫风躲闪及时,直接就开膛破肚了。

    纵是如此,肩头还是被划出一道深可见骨的血口,鲜血汩汩而出。卫风疼得呲牙咧嘴,看到怪物身上挂满的鲜血心里才平衡一点,斧头扔得更欢了。

    足足过了十分钟,卫风都记不清自己扔了多少次斧头,怪物估计是血液流干才死的,看这附近地上抛洒的鲜血就知道了。

    “呼呼,你说你何必呢!我都说了不是故意的,你还非要追着不让我走,现在好了吧?”卫风气喘吁吁地蹲在已经死亡的怪物身旁,煞有其事地说道。

    休息片刻,卫风马上起身把怪物的后退砍了下来扛着就走,半个多月光吃果子了,嘴里什么味道都没有都快淡出鸟来了。

    地上撒了这么多鲜血,肯定会引来很多野兽,砍下一条后腿带走,剩下的就留给后面来的野兽们好了。

    原本卫风还想着把这怪物的皮毛剥下来看看出去是不是可以卖点钱,可是看到那皮毛上大大小小的伤口果断放弃了,根本就找不到一块完好的。

    又往前走了半个多小时,确定不会有野兽追上来,卫风才停了下来,捡柴火生火烤肉,又将肩膀上伤口处理了一下,接下来的路还有很长,受伤肯定是难免的了。

    一个月后,快要变成了野人的卫风终于从那丛林中走了出来,最终也没看到所谓的山脉,出了丛林便是平原,似乎不远处还有一座城镇。

    空气中隐隐可以嗅到淡淡的腥味,像是鱼腥,仔细嗅一下又不太像。空气也跟着变得有些湿润起来,在丛林中两个多月的卫风此刻真想大喊一声:“我终于出来啦!”

    不管是不是走错了方向,总之是没有继续留在丛林里了,也顺利逃出了诺克萨斯的魔爪,这就足够让卫风兴高采烈了。

    不由得加快脚步往城镇方向跑去,他已经迫不及待想要进入人类的城市了,当了两个月的野人,看到人类生活的地方那是格外亲切。

    看起来很近,走起来却不像眼睛看到那般,就像海市蜃楼一般,走到城门口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看到这小镇清一色黑色建筑,卫风就明白自己到了什么地方,看起来到最后还是没能彻底离开诺克萨斯,这小镇应该还属于诺克萨斯。

    卫风犹豫片刻,把背上的斧头拿下来用衣服包好,低头走进了小镇。镇子很小,也没有什么守卫,为了不太引人注意,卫风还特意将身上破烂的衣服换了下来。

    事实证明,不管他换不换衣服都会引人注意。之前的衣服本来就破得不成样子,现在换下来的衣服却截然相反,一袭锦衣华丽得让人眼红,想不让人注意都难。

    这镇子在城邦的边缘地带,自然没有像卡西奥佩娅那种贵族,而卡西奥佩娅给卫风准备的服装恰恰就是贵族的标准服侍。

    但是卫风穿着这身锦衣,却是显得有些不伦不类。一头黄色披肩长发因为脏乱蓬松都快看不出本来色泽了,怀里还抱着一块破布包裹着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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